工作1.5個月離職,公司索賠工作過失



工作1.5個月,五個月工作4天的薪水,老板娘剛打電話來告知扣薪全不給,因為工作上有疏失,所以她不付錢,說工作沒交接,還有沒完成造成她要在後面擦屁股跟被客人索賠,等客人索賠單據下來她要跟我求償.....


我跟她說扣薪水是違法的,勞基法規定未工作滿三個月不用提前預告要離職,而且我離開的當天工作我有留下交接信與工作日報,工作中的事都是與老板/老板娘討論後才發email給客人的.......但話還沒說完,老板娘就掛我電話了。


這家公司經營者把自行做錯的決策怪給才不到二個月的新人,而且當初去工作時完全沒人可交接,工作是前人丟下後我來接手處理的,得自已摸索與詢問,我都會事先與上頭的告知我想處理的方式,但上面的人覺的他們的方式更好,所以我依他們要求的方式處理後,客人客訴一堆,後來受不了離職了,他們現在來說之前處理的方式不對,客人要索賠,客人索賠多少我就得賠多少,所以她先扣我薪水.....


但這家的工作內容就是每月打出貨船務文件,也不用開信用狀,每月的出貨當月處理完,一般是出貨文件小錯誤,但這都是當下重新修改後重送就可完成的事,當然客人借故小題大做要扣款也是一個原因。而且到我離職1.5個月勞健保一直未保。


請問各位先進,面對這樣惡意的老板我該怎麼進行申訴呢? 然後拿到我最後四天的工資呢?
人生真的生平第一次遇到這種惡老板。壞了一天的心情呀~
2017-05-31 13:15 發佈

OooOo_Y wrote:
工作1.5個月,五...(恕刪)


直接去勞工局就可以申訴了


謝謝回覆,但我想知道的事,關於工作上的業務過失(但這是依照主管的指示進行,可是我手上沒證據,只是依工作日常,新人在進行工作時會先跟主管討論後去回email,我個人認為責任是主管比較大因為他指示錯誤,但手上無明確的證據,email發出又是我的名字)。

這是可以向未滿三個月的員工索賠的嗎?
還是需要走勞工局調解?
去找勞工局~~~~~~~~~~~~~~~~~~~~~~~~~~~~~~~~~~~~~~~~~~

會上01不會上網找點資料??
原則上可以不可以索賠要由法官判定。就我個人看來要索賠之前公司要先舉證出你做出的決定造成多少損失。其二如樓主所說要剛進去的員工負責過失損失之前公司要先負責尚未做好監督之責。

不要怕,第一步公司扣下工資就已經違反勞基法了。加上要告你民事賠償就跟他跑法院也沒差,不起訴後還可以要求名聲及實際賠償損失。
人生在世五十年 與天長地久相較 如夢又似幻一般


您好,好的,謝謝您給我信心,第一次遇到,雖然知錯大不在我,但還是了解多一點比較安心,也開始準備相關申訴的事宜。
工作上的失誤造成公司虧損,跟薪資不付是完全兩件事情。要分開來看,雇主也不能用這個理由苛扣員工薪資

無論如何,公司要先把應發薪水通通都付清,有什麼認為要跟員工索賠的,再依民法損害賠償去跟員工求償


樓主要做的

1. 先跟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把所有證據備齊,所有能證明你在這間公司任職的證據,你的薪水名細等。 算好公司應付未付的薪水,在調解會上要求對方履行。 如果公司說要跟你索賠,你可以直接要求對方去提告,但薪水一樣要先付清。 這點現場勞工局人員就該提醒對方了。

2. 針對薪水未付、勞健保未保。可以申請爭議調解同時申請勞動檢查,雖然雇主大多不怕勞動檢查,但如果檢查屬實會開罰。只是罰單是繳給國家,不是給你。且我們的勞工局,唉~~ 大概又是重罰兩萬結案。

3. 公司要告你造成公司虧損是公司的自由,法律保障他提告的權利。但同時公司必須負責舉證是你個人因素造成公司虧損。舉證責任在對方身上。 我個人意見是,你還是可以盡可能搜集證據證明決策都是上層要求。要在法院說服法官判決你該付錢的機率比這些黑心雇主良心發現還要低。 你不需要擔心這部份。


yagami7215 wrote:
工作上的失誤造成公...(恕刪)




很感謝您的回覆~~~~ 對我很有幫助!!!

OooOo_Y wrote:
工作1.5個月,五...(恕刪)

怎麼那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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