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講到外勞,是因為一例一休,加班工時實施後,公司的外勞已陸陸續續跑了好幾個
之前公司外勞每個月至少都加班 150小時以上
一開始公司也是依照政府的政策,但就如開頭所說的情形發生後,在上個月公司的因應之道就是
“每天正常打下班卡,平日或假日的加班再另外給現金”
外勞不用擔心加班時數的上限,但本國勞工還是一樣要遵守
說真的,有請外勞的公司真的都會遵守加班時數上限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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