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5748783 wrote:這是我4/16~4...(恕刪) 第一張有個免稅加班費,應該是指這裡不用申報所得稅其他的金額加起來剛好8200元這是年底要申報所得稅的金額第二張的上半部是你自己需要繳納的勞健保自付額,所以會有應扣合計因為這會由顧主先從您的薪資中扣除後,繳給勞健保局的底下的公司提撥是資方(老闆)要幫你繳的勞健保費不是你繳的,所以你不用擔心只是半個月怎麼算我也不知道加上不知道你的薪水是多少所以要看下個月的完整薪資單比較準至於健保為什麼是0?要問問老闆有沒有幫您加保健保了
樓主應是四月份才去公司上班吧。四月份的勞保費是當月扣,所以是公司四月份把你加勞保後,四月份的勞保費就會寄帳單來要錢了。但四月份的健保費五月才會寄帳單來繳四月份的健保費,所以他當月健保費才會是零。還有公司幫樓主提撥600多元的是勞退新制,並不是單純公司要負擔的保勞費。
簡單回覆你的問題:1. 應稅薪資$8200、這是明年5月報106年的綜合所得稅時,你要申報的所得金額,其他不必報。2. 勞保費是你的自負部分 (公司需要另外提撥部分勞保費).3. 健保費2個月一次,下個月或下下月你的薪資單就會看見了。
剛把小算盤叫出來按一按,答案就出來了 ~飄~正常來說,有所得就是要繳所得稅,也就是你薪資單上的應稅薪資。額外的加班,有些是可以免稅的,是有些喔,不是全部!這就是你薪資單上面的免稅加班費。薪資單上有扣勞保費跟提撥勞退,但就沒扣健保費,你下個月要注意是否勞、健保都有扣,基本上這公司應該是有遵循政府的規定在走,不太可能會坑員工,只是薪水可能也只是用最低的,做得開心就繼續做吧,畢竟這種打工,都不會太長久,就工作上要記得安全,如飲料封口,高溫,蒸氣,外送時的交通...,只是打個工而已,沒必要搞到傷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