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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週工作滿五天,才給付假日薪資

小弟有點疑問,想請教知道勞基法或是有擔任人事的各位大大們,小弟106/4/5(三),到新公司任職,工作日數未滿1個月,
所以五月份理應領到26天薪資(18天工作日,8天假日),而昨天領薪資條發現,
公司只發18+6(假日)給我,少了二天,回家後覺得納悶,我做滿26天含假日,沒遲到早退請假,卻只拿到24天薪資,
今天一早立馬跑去問人事,她表示說,工作未滿5天所以沒有達到二天假日的條件,4/5(三)~4/6(四)~4/7(五)一共三天,
所以六日(4/8~4/9)沒給我薪水。我立馬反駁說,員工報到日不是就應該為薪水起算日嗎??
但她卻堅持說這一條"因為新人報到,第一週工作未滿五日,則不給予該週二天假日",
我又反駁對方,4/1~4/4 是連休例假,有哪一個公司會讓員工平白無故在4/1報到,然後乾領那四天薪水,更何況當初我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我面試時才告訴對方說在連休假日過後(4/5)再來上班。

想請問各位大大,勞基法有所謂的新人報到沒上滿五天,則不給予該員該週的六日薪資嗎??

個人認為很不合理,如果是這樣,那所有新進員工豈不是都應該要在禮拜一報到,才能夠領到該週假日薪資!!

可能有大大會認為說,那這樣是不是都不能請假,一旦請假之後,該週就不滿五天,然後就不給予該週假日薪資,
目前我遇到的問題是"新進人員報到日該週工作日不足五天,故公司不給付該週假日薪水"

請大大們幫忙解惑,感謝

附註:小弟公司薪資是以日計算,故大小月的日數會有所差異,非月薪每月固定薪資。
2017-05-09 8: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薪資
月薪制:未滿一個月以日薪計算,合理。
除非你是日薪制或時薪制。
只要是月初有國定假日的都會有這種情況,合理。

而第一週工作未滿5日不給予週薪,依上述以日薪計價方式來看,合理
手機/筆電/電腦/蘋果/影音/汽車/機車/遊戲/居家/親子/戶外/生活/旅遊/時事/市集/悅遊日本
不爽就勞工局協調吧..
不過一上去大概就準備換公司...
(若是我這種公司我大概也不想待...一想到三節年終可能都會因為"共體時艱" 打壓...累)
不合理

因為是月薪制
所以第一個月都是扣除報到前那些日數
(第一次聽過此規則 應已違反勞基法無故扣薪了)
再來
面試 新人訓 員工守則
有跟你提到此規章細節嗎??
請人事部門提出相關公司明文規定

最後...當然
如果公司薪資福利等相關 你都滿意 能接受的話
就當捐給他買藥吃吧

別因一時之氣 因小失大 !!!!

dfcsdfcs wrote:
小弟有點疑問,想請...(恕刪)


日薪制, 但假日又有薪水?
把薪資弄複雜的目的恐怕都是為了公司好而不是為了員工好.
所以...你懂的...

dfcsdfcs wrote:
小弟有點疑問,想請...(恕刪)

日薪制不會有假日薪水
月薪制,報到後的假日就該給薪
當然是不合理囉
不過也就遇到這一次
他不給你難道你就不幹了嗎?
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然後協商拿回兩日薪資
之後公司隨便找個理由請你走人
你也沒辦法

另外樓主是說公司是月薪制
但是薪資以日計算並不是一下日薪一下月薪
而是指當月30天就給30天的錢
28天就給28天的錢
如此而已
你直接跟人資講,幫我結算一下薪資,我做到今天。

薪水給的雞雞歪歪的,難保後面還會出甚麼招。

牛小傑 wrote:
月薪制:未滿一個月...(恕刪)


小弟不解為何大大認為合理的點!!!
小弟認為...

4/5後總共有8天例假日,而他只給我6天例假日,
如果今天是害怕員工做沒幾天就不待離職,那麼也要計算他總共到職上班幾天,
這中間也包含例假日的薪資一併要計算才是。
而不是拿一個聽起滿荒謬的理由來塘塞員工要員工吞下去。

aoc825 wrote:
不合理因為是月薪制...(恕刪)


的確是..
這公司本身也沒有員工訓練守則,畢竟是中南部的中小型企業,要有規模的制度,恐怕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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