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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台中三X公司資遣了理由: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話說在從104年3月開始進入台中三X公司,擔任財務的工作,同時於當年104年6月過了公司的試用期
自己的表現向來都蠻不錯,將公司帳務二帳合一同時配合會計師查帳。
神奇的事情來了就過了一年多,公司副總以我不能勝任我現在的工作,我不符合公司的傳統文化
,用這個可笑的理由,把我資遣了,那時候逢家人有往生因此該要求公司給我的資遣費、非志願性離職證明,我都拿了。
只是說明一件事情,工作認真是假的 是假的 搞些小團體,立於不敗才是真的。

真的請勞工局多多保證我們這種小市民的權利啊

2017-04-28 9:55 發佈

bbsepa wrote:
話說在從104年3...(恕刪)


首先是事實直接說
別X來X去
不說哪間一點意義都沒有

bbsepa wrote:
話說在從104年3月開始進入台中三X公司,擔任財務的工作,同時於當年104年6月過了公司的試用期



首先是事實直接說
別X來X去
不說哪間一點意義都沒有



放晴吧 wrote:
首先是事實直接說別X...(恕刪)


同意!

但話說回來

各類型大大小小職場應該都是這樣吧

會做人比會做事重要多了.......

當然「會做人」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
在台灣,
除了特別情況外(如懷孕,工傷),
老闆隨時可以把你弄走....只要他有付到法定的資遣費就可以了,
至於理由就隨老闆掰了!
看太多老闆和主管惡搞底下的

台灣為什麼經濟拉不起來?
不就這些人搞的!
不要被老闆或媒體騙了說是政府問題,
公司賺不賺跟政府關係不大,
而是公司營運方針跟內部管理有關,
這是誰負責的?
不就是老闆跟主管!
甚至還怪底下的人(年輕人)?
底下的人能做什麼決定?

工作這麼多年下來,
早早不信任工作環境的人...老闆跟同事,
老闆不用說,
同事一堆明明是勞方卻站在資方,
背後插刀的更是多!
前陣子還被主管(老闆娘)強制要加入公司的line....
如果公司是在霧峰的話
搞不好我們一起同事過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前公司做了十年還不是一樣被資遣
認真就輸了
同事也說過
做事容易做人難
真的是到哪家公司都適合的一句話
通常是不會拍馬屁或是沒選對邊,公司剛好有政策要砍人你就變犧牲品,專心找下一個工作比較重要。
三X X福??

作氣體的那間外商(真台骨)??
處事圓滑,八面玲瓏,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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