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今天公布2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主計總處指出,若以去年12月至今年2月的「非經常性薪資」(獎金、紅利等)扣除加班費,估算今年農曆過年期間,廠商發放年終獎金6萬2675元,平均約1.58個月,是近6年次高,比去年的6萬134元、1.54個月多,僅次於前年的6萬5084元、1.69個月。主計總處認為,年終獎金可以反映前一年的景氣,代表略為回溫。主計總處指出,2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本薪)平均為3萬9362元,比1月減少0.80%、比去年同期增加1.88%;若加計獎金等非經常性薪資,2月總薪資為4萬5720元,比1月減少50.91%、比去年同期減少23.17%,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解釋,因為1月有年終及績效獎金所致。但若扣除物價指數影響,2月實質薪資為6萬598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9%,實質本薪3萬755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54%。去年底《勞動基準法》修正,施行「一例一休」。潘寧馨說,今年1至2月加班工時僅小幅增加0.2小時,但加班費平均1681元,比去年增加187元,年增率12.5%,是2011年以來同期增幅最高,其中住宿、零售、保全業在1至2月的平均加班費比去年同期增幅分別為2.6倍、1.3倍、4成,他認為可能有受到勞基法修正的影響。
士神道 wrote:
是我我也不太信,如...(恕刪)
主計處的數據都是有憑有據的,如果主計處的數據不可信的話,那真的沒什麼數據是可信的了
問題是主計處提供的統計結果,每次都只會拿平均數出來說。(去年的平均月收入就有做)
我完全相信主計處公布的數據,六萬多的年終,以平均薪資來說也的確就一個半月左右而已
一大堆勞工的年終怒領兩千,但領兩個月以上的也大有人在,當然也有領好領滿的
問題不是這個平均數正不正確(這大概不用懷疑)
問題是這個平均數有什麼意義? 完全沒意義啊~ 我跟郭台銘兩個人的平均資產幾百個億,難道我能住帝寶嗎?
單純把所有人的數字加起來平均,這個數據對國家、人民有什麼意義? 夫婦兩人平均有一顆睾丸的概念
最起碼加上標準差,這樣可以顯示年終數字的高低落差(貧富差距),或是公布中位數看看最大宗的族群落在哪,四分位或十分位數看看每25或10%的族群落在哪。 這樣才可以顯現人民收入的落差(貧富差距有多大),而不是把全部人攙在一起平均以後,挖! 有六萬耶! 人民很幸福啦! 沒事兒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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