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任職在前工程公司前後待了1年10個月,月薪四萬五,從去年9月跟老闆說要離職,但老闆希望讓他找到人在離開,小弟也知道這個屎缺沒人要來,職稱工程師(電腦繪圖、詢價報價、抓料請料領料、請款報完工,順便還兼工安,諸如此類行政都我一個人),所以撐到今年農曆年後才離職,2/6當天有去上整天班並交接事項給老闆,3月份卻沒給當日薪水,這樣可以找勞工局嗎?而且年底薪水也沒把特休換成基本薪資給我,這樣要怎麼辦才能要得到呢?求求各位大神幫解惑...
kenji913114 wrote:小弟任職在前工程公...(恕刪) 又是一個黑心老闆.沒事的話.就去勞工局申訴吧!!!順便查一下勞健保保到哪天吧,還有6%的退休金,算到哪天...反正都要申訴了,就徹底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