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勞動部規定的事情,往往都對私校無效,
到底歸誰管都說不上來,難道歸法務部?
(新竹真的有歸法務部管理的高中喔!呵呵~)
很多在一般產業中或許司空見慣的事情,在私校也會發生,同樣令人不爽。
姑且不論外頭產業的實際狀況,我知道很多人都覺得老師過很爽,所以沒什麼抱怨的權力,
但是我只是覺得,所服務的私校,很多要求其實都在玩法鑽洞,
就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讓我這個法盲很不能理解:
一、週六、週日的全校動員活動,如招生,是沒有薪水津貼的。但是部分動員就會有。
二、可以根據同仁的招生表現,決定是否准假,招生處是非編制機關,卻要管人事。
我有同事從二月請婚假,請到現在都沒過,蜜月都渡完了,還被抓上去唸......,
另一位同事也請婚假,招生處也是說,業績未達要求,不予准假.....頗~
三、如果招生業績不好,可以一句話扣你考績,有沒有看過全校打乙等的壯觀場面......?
四、規定時間內招生業績未達要求,以前是晚上要你留下,當然沒有加班費。
現在是不能休寒暑假,當然也沒有加班費,當然,身為教育體系的人員,我們很清楚寒暑假休假是恩典、上班是合法的.....。
五、在公立學校,兼任行政是被凹,在私立學校,能當上行政,是升官,但,事實上,中階行政就是血汗,錢少事多上下幹......。
六、腦殘官員、怪獸家長、惡魔學生......就不多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