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一例一休後拿到這個月的特休單....
我是2010/7/12來到目前的公司
特休現在分成2017/1/1~2017/7/12 8天
2017/7/12~2018/7/12 15天,請問這是以後都會這樣嗎?還是只有今年特殊?
高雄鋼鐵業.....加班方式還是維持舊制,這對輪班人員沒有差異嗎?
我們是常態12小時輪班,加班目前是用1.6去算,不過底薪就是,大概時薪126那邊
上班大約18天/44小時滿+2小時交接,聽說朋友日月光那邊好像有改,不過好像改的比較奇怪
對新制還是不太了解.....
2.你到2016年7/11年資滿6年,原舊制特休有14天,2017年1/1新制勞基法生效變成15天,這多出來的1天加原來的7天共8天,要在2017年7/12日前休完。
3.以後你每年都是從7/12~隔年7/11(個人週年制),可請休已滿年資的特休天數。
4.輪班可以使用變形工時因應,但是加班總時數還是要受限於法律。
5.加班一律以1.6倍計算,前2小時優於法定1.33,第三小時起低於法定1.67,結論是 "違法" !
6.加班費計算基礎是 '薪資' 不是 '底薪',但假如公司將底薪以外的薪資項目全部設為 '獎金' 項目計算,那就是 薪資=底薪,吃虧的就是員工了。
2017/1/1 ~ 2017/7/12 休8天這是曆年制換成週年制要補回給你的天數再加上新制多出來的一天,依你到職日算起來應該沒問題,有不清礎還是建議問一下你們公司的人資,我們公司也是這樣子算也很多人都搞不懂,還有一些人以為要按比例在和人資吵~~
kkmmll.tw wrote:
小弟在一例一休後拿到這個月的特休單....
我是2010/7/12來到目前的公司
特休現在分成2017/1/1~2017/7/12 8天
2017/7/12~2018/7/12 15天,請問這是以後都會這樣嗎?還是只有今年特殊?
高雄鋼鐵業.....加班方式還是維持舊制,這對輪班人員沒有差異嗎?
我們是常態12小時輪班,加班目前是用1.6去算,不過底薪就是,大概時薪126那邊
上班大約18天/44小時滿+2小時交接,聽說朋友日月光那邊好像有改,不過好像改的比較奇怪
對新制還是不太了解.....
----Written by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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