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計算問題

資遣費是被資遣前6個月薪資總額計算平均薪資。

請問如果2017/2/10號被資遣,是算1、12、11、10、9、8月平均薪資,還是2017/2/09~2016/8/10號
2017-01-31 13: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資遣費 問題
勞動部-資遣費試算表 勞動部網站的說明


6. 平均工資:依勞委會83年4月9日台(83)勞動2字第25564號函釋,「一個月平均工資」以勞工退休或資遣前6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以6計算。如被資遣勞工之勞動契約終止日為101年3月16日,則其平均工資為100年9月16日至101年3月15日期間之工資總額除以6。
看勞基法應該有寫清楚

jutfq wrote:
資遣費是被資遣前6...(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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