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農曆年前找工作有去了兩次的面試
一個是已經發了offer,隔了週末又發了郵件來說那個offer不是正式的,可能還要去複試
雖然覺得去了面試有可能只是被當成不錄用的藉口,不過在沒去沒機會的情況下還是去了
後來果然沒接到正式offer......
另一個是電話上與對方公司主管聊的蠻ok的,但因為是外派,所以核薪還是要跟總經理談
所以也去了面試,結果跟總經理聊了才知道他已經有找到一個經歷比我更適合的人選
這樣為什麼還要發我去面試?
讓我覺得是不是因為公司找人去面試都不用成本,只是打打電話,所以就採用多多益善的方式,覺得很不可取,不知道各位大大的想法如何?
ps.因為路程都算很遠,來回都要一兩千
跟總經理聊了才知道他已經有找到一個經歷比我更適合的人選
你應該都是備取第一名
沒甚麼好抱怨,形勢比人強,104 繼續開, 抱怨也挽不回甚麼
一個職位有正取就有備取,萬一正取不來備取1 , 備取2 ,,,一個一個輪替
akt_david wrote:
各位大大好農曆年前...(恕刪)
其實因為人資+104造成的
人資無產能、只會拼命的亂找人來顯示出自己的重要
加上104這種人力銀行濫賣長期刊登契約、讓企業主沒需求也刊登職缺
導致人資亂刊登也找人來面試、實際上沒需求
一種惡性循環
解決方法很簡單
1、應該立法遏止無實際需求找人面談的惡習
2、廢除專業職缺人資找人的手續、直接由用人單位負責找
3、廢除人力銀行、避免企業過於容易取得求職者的來源、企業才會多重視這塊
以上三點不做不到、這種惡性循環只會更大!
尤其越大的公司講求所謂的專業分工、人資主導越多的反而越糟糕
我看過要求多益英文800分、台政清交碩士、五年工作經驗
結果是薪水22K的業務助理或者總機之類的職缺
就是因為求職者資料太容易取得、連個總機都要求頂尖人才、超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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