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後,公司對特休有個想法

新制之後特休未休完的部分,應折算工資發給勞工才對
可是公司有個想法,未休完的部分不發工資而轉作為考
績(不是績效喔)

請問這種做法是合法的嗎
2017-01-22 11:17 發佈
可以向勞工局檢舉試看看
這個似乎是有問題的
1.違法了,一般都會強制排假
2.我想知道一天特休加幾分???
3.我都是放光的,去年底連休 13天,沒休光是折算半薪,我自己放假是全薪,嘿嘿
不合法,所以公司的作法會是。

不成文規定,假沒放完的扣績效,左手拿右手給的概念!
新制就是放光好拉……做5天還能休二天呢……沒放才x1加低薪……强制自己休完……人生苦短,休息是為了走更長的路……多陪伴家人……朋友或休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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