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在一個集團的子公司上班, 公司有分兩個地點,所以母公司聘請司機和有跟租賃公司租接駁車讓員工可以往返兩地點。 有一次因為要去另一個地點拿測試樣品,所以我就搭上了接駁車,並且把窗簾拉起來。到了目的地以後,我就下車去拿測試樣品。不久後,司機就跑來問我有沒有拉窗簾。我說有拉窗簾,結果司機說窗簾收不回去了,希望我能賠償。 我第一次坐接駁車也第一次正常使用這窗簾,就壞掉了。其實當下我真的很傻眼。結果我跟我們公司(子公司)的總務反映這件事情,總務說雖然你是要去另一邊拿測試樣品,但是拉窗簾是我個人行為,跟公司無關。所以結論就是要我自己去跟母公司的總務處理。
結果報價單出來都是破萬以上的,請教大大們,我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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