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間新創公司,老闆找我進來時也請我找一些可以一起打拚,認同公司的夥伴進來。
我找了一個當兵時的士官長,和老闆談的也不錯,進來後也一起打雜,把公司辦公室弄好,開始運作相關的業務。
慢慢的也有其它部門的同事加入,大家互相支援! 等著老闆找的大金主投入資金~~~~
有幾個有意投資的金主都在接洽中, 只是條件各有優缺點,所以老闆也一直在評估, 甚至尋找其它的資方多參考。
這段期間我們大家都忙著做事前的準備(主管機關申請計劃,合作廠商, 客戶....等) 唯獨他態度越來越消極~
請他做事好像要他的命,擺個臭臉拖拖拉拉,甚至敷衍了事(看了他收集的資料... )
請他協助一些事情也很直接的回說沒有必要,不是他份內的事.... 後來新來的同事接手很快就完成。
每週的工作報告更是要交不交,甚至跟我說一整個禮拜都沒有做事情~ 沒事可做,反笑我們資金沒到位做那麼多事情沒有必要~
我己經為了他的工作態度跟他正面“溝通“過二次, 仍不見改善!
看他每天進公司就安靜無聲的坐在位置上上網,想到就去抽抽煙,中午準時出去吃飯, 通常4點左右就東西收一收走人~ 完全沒有
做任何公司的事情。
只可惜我們小公司, 沒有訂定工作規章, 都是當初口頭講過而己。 所以無法依無法勝任工作而解僱他。
現在我的想法是跟老闆討論直接以不適任現職資遣,預告工期10天(有薪)再加上到職未滿1年的0.5個月遣散費。
或是若他還希望公司再給他一次機會,為了警愓他過去的消極而減薪觀察3個月,表現良好再調整回來。
真的很麻煩遇到這種狀況, 有網友有類似的處理經驗或是有更好的建議嗎?( 合於勞基法為原則)
感激不盡!
謝謝
peterey wrote:
我們是一間新創公司,...(恕刪)
我問一個敏感問題,他薪水多少?你薪水多少?
peterey wrote:
只可惜我們小公司, 沒有訂定工作規章, 都是當初口頭講過而己。 所以無法依無法勝任工作而解僱他。
有工作規章一樣是資遣。
若不需要這個員工就按勞基法資遣他。
看樣子公司連資金都不到位,這麼早就有<其他部門同事加入>。
其實...除了<等放飯>的態度問題,大家一樣沒產值吧?
資遣就看老闆的意思辦,
但這個人確實把貴公司一些未完備的部分暴露出來。
日後逐漸加強員工權責及教育囉!
你問的是<符合勞基法資遣>那就簡單,
打通電話到勞工局,說你被資遣可以要求哪些權利?
你問到的就是他之後能得到的。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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