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止人事行政局97年3月25日09700611701號函釋,並公平對待勞工與公務員,以符合轉型正義。
2.修正公保各項給付補助內容(如生育補助、育嬰津貼、死亡給付、殮葬給付等),以符合轉型正義
3.修正公務員服務法有關限制公務員兼差規定,讓公務員享有與勞工一樣兼差權利,以符合轉型正義。
4.公務員加班時數限制及加成應比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公平對待勞工朋友與公務員,以符合轉型正義
大家覺得呢?




這個行政院的平台還蠻有趣的,一堆怪提案,要覆議5000筆才會成案
yehmooncat wrote:
醫生不納勞基法也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