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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完產假和育嬰假就閃人,妥適嗎?

目前懷孕6個月(就職已1年3個月),
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我已有離職打算,
原本打算產假後即離職(產假56天),

不過眾多朋友勸我,
併同請完育嬰假再走人。

經查育嬰假期間尚可領6成薪(政府補助),
且原本要繳交的勞保費(8成),
變成是政府補助繳納(資方免繳),
我僅要繳納2成保費,
聽起來資方似乎不會有所損失。
想到的大概是公司必須保留一個職缺。
(不過依我們公司的性質,什麼職缺並不重要,
因為若有案子,就是看手上多少人力當分母配下去做而已,
雖然常常同事都是處於分身乏術加班的情況)。

想問問版上的朋友,
身邊是否有同事,
是請完產假+育嬰假即離職的?
(不論是資遣或者自行離職)

這樣子作法妥適嗎?
2017-01-11 12: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育嬰

小稚01 wrote:
目前懷孕6個月(就...(恕刪)


我要是妳要懷小孩前會三思錢夠不夠用

不要先懷再說

到頭來又搞死自己
還蠻常聽到休完育嬰假就被迫自願離職的...

以你的情況,也許老闆還暗爽: 可以放心請新人....(對公司沒差)
算了啦,樓主,經濟擔子給老公就好了,你就專心顧小孩養小孩好不好,不要搞的工作和家庭二頭亂糟糟


版主並沒有說她缺錢,一般而言,家庭總收入高的人才會請育嬰假.

依照政府規定,這是版主的權力

若打算離職,提前告訴部門,讓他們直接補人,不要讓一堆同事share工作後,才發現你不回來.

雖不是義務,但是他們會感謝你的貼心.
如果公司可以彈性調配人力的話, 那其實對公司影響不大

所以產假後先把育嬰假搞定, 然後私下知會公司育嬰假後就會直接離職

讓他們可以趕快補足人力即可
私下知會公司育嬰假後就會直接離職,讓他們可以趕快補足人力即可!
小稚01 wrote:
目前懷孕6個月(就...(恕刪)

那是權益,不管之後你會不會回來,期間公司負擔的錢都差不多
有差別的是你部門的主管和同事,通常你不在職但還在編制內
部門只能找契約(派遣)暫代,不然就是大家工作分一分攤等你回來
所以部門最討厭是不回來也不講,期限快到才說
讓部門無法一開始找人頂替,特別是分攤工作等人復職的
最好是等育嬰假辦妥,先告知主管你的規劃,他/她比較好安排
就是有你們這些人 才會讓大家覺得真的不要請女生 真的很難用

espirit42 wrote:
就是有你們這些人 才會讓大家覺得真的不要請女生 真的很難用

如果我是老闆 真的可以不要女生 就不要請女生 麻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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