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01上神通廣大的HR關於特休假疑問

小弟於2015/05/01到職,於2016/05/01滿一年,

公司給予當年度特休假5天,

然後於2017/1/1調整特休給假方式.

2017年的特休假需要在2017/05/01到職日,

才會再提供新制滿兩年的10天特休假.

等於2017/1/1~2017/5/1是沒有任何特休假的,

請問這樣給假有問題嗎?

滿一年就該給7天特休...怎麼會只給5天呢?

要改制是不是該把剩下的2天還給我呢?

謝謝各位HR大大撥空解答.
2017-01-04 11: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疑問 HR 01
ming_ray wrote:
小弟於2015/05/01到職,於2016/05/01滿一年,

公司給予當年度特休假5天,

然後於2017/1/1調整特休給假方式.

2017年的特休假需要在2017/05/01到職日,

才會再提供新制滿兩年的10天特休假.

等於2017/1/1~2017/5/1是沒有任何特休假的,

請問這樣給假有問題嗎?...(恕刪)


當然有問題阿,不然你怎麼會問

你公司想把曆年制改成週年制,正確做法應該是:
(1) 2016/12/31 結算你的特休假=該給的7天-已給的5天=2天薪資 or 經過你的同意把這兩天移到2017/4/30之前用完

(2)2017/1/1-2017/4/30 你沒有特休 or 可用2016年帶過來的2天

(3)2017/5/1-2018/4/30 給你10天

獅甲大獎 wrote:
當然有問題阿,不然...(恕刪)


謝謝大大的解說...很清晰明瞭...

ming_ray wrote:
小弟於2015/05...(恕刪)


公司算錯了...
ming_ray wrote:
於2015/05/01到職,於2016/05/01滿一年,公司給予當年度特休假5天,


這指的是 特休假5天是自 2016/1/1到2016/12/31 之間可以使用5天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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