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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又有刷卡金,國民旅遊卡哪裡不好?

我朋友在公部門待了十年
28天特休完全休完
期間有16000國旅卡額度可以用
雖然有些限制但還是可以買些想要的東西
不必購物刷滿一萬六 大約一萬二
剩下約四千可以領現金
他覺得很滿意
反正假都休完了錢算是多拿的
沒啥可抱怨的

有些老同事只休14天的
除了國旅卡16000外
未休完的假也另外有錢可拿
常聽他們抱怨以前的制度領比較多
媒體上也不時討論國旅卡制度委屈了公務員
有強者可以分析比較差異在哪嗎?

2016-12-29 9:16 發佈
現在網路發達
想了解就去google一下源由以及法令規定

huron wrote:
我朋友在公部門待了十年
28天特休完全休完
期間有16000國旅卡額度可以用
雖然有些限制但還是可以買些想要的東西
不必購物刷滿一萬六 大約一萬二
剩下約四千可以領現金
他覺得很滿意
反正假都休完了錢算是多拿的
沒啥可抱怨的

有些老同事只休14天的
除了國旅卡16000外
未休完的假也另外有錢可拿
常聽他們抱怨以前的制度領比較多
媒體上也不時討論國旅卡制度委屈了公務員
有強者可以分析比較差異在哪嗎?


現在有google,但很多人都不會用,前面已經叫你去google了,不會怎麼google就趕快學...

很多人很會休假,每年特休都休不夠,但很多人是很少休假的,他們想多賺點錢,公務員那種是強迫休假,不管你喜不喜歡一定要休假,

我們公司比較人性,你的特休沒休完,每年都會結算成薪資給你,想請特休的人幾乎都休完了,不想休的人可多賺一點錢,很多人認為週休二日已經足夠了,賺錢比較重要.
國民旅遊卡的緣由...
以前的年代
仗著公務員沒有淘汰機制
主管沒擔當同事沒辦法
一堆頑劣公務員故意不休假
平時擺爛
有事就請事病假
特休全部留下來換錢
徒增政府財政負擔
只好想出了國旅卡的對策
讓每個人至少要休14天
對於按規定休假者來說國旅卡這筆錢是多賺的
根本是額外的獎金
但是對那些就是要拿特休換錢的人而言
14天強制休假
也就是可以拿來換錢的特休少了14天
進口袋的錢少了很多
而政府的總支出是減少的
結論
國旅卡是為遏止拿特休換錢的歪風
和落實休假制度而創設

此外
有一種說法是國旅卡本質是公務員的不休假獎金
錯錯錯!
因為特休全部休光還有得拿國旅卡的16000
這能夠算是不休假獎金嗎?

Google來的資訊
應該沒有錯吧


sgconduty wrote:
現在有google,但很多人都不會用,前面已經叫你去google了,不會怎麼google就趕快學...
很多人很會休假,每年特休都休不夠,但很多人是很少休假的,他們想多賺點錢,公務員那種是強迫休假,不管你喜不喜歡一定要休假,
我們公司比較人性,你的特休沒休完,每年都會結算成薪資給你,想請特休的人幾乎都休完了,不想休的人可多賺一點錢,很多人認為週休二日已經足夠了,賺錢比較重要.
鑽研那些政客弄出來的鬼名詞有何用

國家是考慮

如果沒有國旅卡

公務人員會有一堆特休沒放完的

到時依法發不休假加班費

國家會花更多錢

雖然國旅卡會讓很多公務人員有假又有錢

但整體來說國家評估過可以省錢

所以當初才搞這套

我覺得乾脆國旅卡取消

公務人員全面比照勞工法令

這樣勞工就沒話講...公務人員也爽

比照勞基法加班費,領1.33、1.66、2倍

公務人員特別刑法也都比照勞工不受限

公務人員爽爽搞都沒刑責

嫌公務人員辦公太慢

那就比照企業人治,依法行政都取消,想怎搞就怎搞

這樣勞工沒話講

不過國家支出大增、後門全開,看是全民之福還是禍

勞工要的只是一個假平等

就是爽而已


公務員是不可能比照勞工福利的,因為會增加財務負擔,舉個例來說,目前有值班的職務值班費是1小時60塊,值班做的事跟平常勤務是一樣的,若適用勞基法理當是要發給加班費,但國家為了節省這筆經費,硬是用命令發給60塊/時,故值班24小時,方才領1440,倘用加班費來計算,絕對超過1440,這是很悲哀的,公務員不過是任人宰割的一群罷了,別跟我說不爽別幹阿,拜託我有家要養,不爽也只能吞下去!
我是公務員,有關國旅卡廢不廢除,視公務員服務單位和工作職掌的不同有著迥然不同的心境。
本人曾服務多個單位,其中一個職掌是擔任課長,業務多加上人手不足,一年30天的休假只能排5天,9天排休後"在營上班",16天領不休假獎金(3萬多台幣),為什麼呢?就是做不完的事,加不完的班,一起床就憂鬱的不想踏出門,不想進辦公室。待了6年好不容易轉換到學校單位,從此30天休假利用寒暑假休完,從此不再領不休假獎金,還能刷卡旅遊。
總而言之,服務單位的不同對公務員贊不贊成國旅卡廢不廢除是有不同看法的。平心而論,應該廢除才是公平正義,讓無法排休者能領不休假工資,加班亦應給予加班費,不能老是凹公務員。
個人主張應該不分職業別休假及加班要同一套標準,公部門不能以未編列預算為由,不讓加班者支領加班費或以上限20小時來剋扣薪資!
國旅卡的錢應該叫做休假獎金
休14天的假,還能領16000元

事實上
現在的公務員休假獎金有分
不休假獎金和休假獎金

也就是如果某甲一年有30天的特休
他休了20天
其中的14天就是16000元的國旅卡的額度
(強迫休假日去消費,事後領錢)
剩下6天已休的可以領 休假獎金
10天未休完的假則可以領 不休假獎金
正解,強迫14天休假刷國旅卡消費,上限補助16000元"休假獎金";如果有30天特休都排休,其中16天可另領每日600元,合計9600元"休假獎金"。
因為14天是強迫排假,如果該員16天未休則以日薪發給"不休假薪資",網路上都是片面訊息,未道出實際情形。
筆者服務過的幾個單位,都普遍有無薪加班的情況,尤其例假日加班只能6個月內補休,往往休不完更別說特休假能排休了,長期被凹,心裡能平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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