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原本就實施周休二日的公司因為這次一例一休的通過後許多人事開始解讀成六=休息日日=休假日這樣解讀算對嗎?實施周休二日的公司 不是六日都是例假日嗎?實施一例一休應該是照顧那些原本沒有周休二日那些公司的勞工吧?對於本來就週休二日的公司那些勞工加班費算法也比照一例一休??
不對,原本就實施週休二日的公司週六一樣是休息日,週日才是例假日所以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很亂,有最扯的給0.33的,也有比照例假日加倍給的這次才勉強算是把休息日的加班正式給一個標準。或是應該說,原本勞基法裡並沒有休息日這個東西(沒有明確定義)而這次的一例一休才把休息日正式入法並給嚴格的定義跟相關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