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排休制,就是一個月有幾天休假,依照各單位需求去排定上班與休假人數。雖然公司在加班費已實行1+1/3和1+2/3一段時間了,而公司最近只宣導說,公司的加班費會和新制取其優的薪資給員工,並沒有特別說明休假日該怎麼排。
且有特別說明國定假日可與工作日對調,於輪休表排定,但事實上以各廠需求,並不會休滿該月的休假日(假設該月有7天假,公司只給你5天排休日),只知道會給2倍時數,但沒有事後補假,這樣豈不是規避了國定假日卻要求上班的事後補假的要求!
而且也沒有說休假日要怎麼排.....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