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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頒佈 2017 第一季 一例一休辦法 ~ 請大家幫我健檢是否有違法 ....

我們公司目前的休假制度是 :
1.每日上班時間為 08:00 - 16:00 (12:00-13:00) 中午 1 個小時 每日 7 個工時
2.輪班制 ~ 假日需備一組人出來上班 ~ 不給加班費只給補休
3.休假制度為 每個月公休和換休 共 5 日 ~ 有某幾個月的休假日 共 6日(補每月多餘的工時)
4.我們目前是電子物流業

.



如今面臨 一例一休 ~ 以下為 新版 彈性工時 休假辦法





因應勞基新制,請預排2017年第一季倉庫人員休假表,經核准後實行.
1. xx為流通零售業,前線人員適用4週彈性工時辦法
2. 平日上班時間如下,請倉長與區經理討論適合貴區作業後,選擇班別排入.

班別 上班時間 休息時間 工時
A 08:00--18:00 12:00--14:00 8
B 08:30--18:30 12:00--14:00 8
C 09:00--19:00 12:00--14:00 8
D(晚班) 12:00--21:00 16:00--17:00 8
晚班時間可依需求另案規劃.
3. 每日可休人員請規劃上限.(彈性工時每天排休皆可定義為例假,休假或國定假,總休假日不變並符合第5項原則)
4. 車輛路線請縮編或合併提出.
5. 第一季可排休天數如下

假別/月份 1月 2月 3月 特別說明
例假日 4 4 4 每週必休一天
休假日 4 4 4 每4週需休4天,分開或連休皆可
國定假日 6 1 0 不必當月,每季內排休完即可



疑問是 :
1.變更工時是否需與員工協商後勞工同意才可變更 ?
2.原本輪班制更改排班制是否也需勞工同意 ?
3.電子物流業變更為 零售物流業 (不是很奇怪嗎 ? 我們明明就是家電製造業)
2016-12-13 9:41 發佈

ggyy1486 wrote:
我們公司目前的休假...(恕刪)



對公司的制度有意見不會自己出去當老板

真的搞不清楚是員工要配合公司制度還是公司制度要配合員工

難怪現在的老板寧可請外勞也不想請本勞

http://www.mol.gov.tw/media/2688713/2016工時制度及工作彈性化措施手冊彈性化措施手冊_內文.pdf

裡面有一些樓主想要的答案

artless wrote:
對公司的制度有意見...(恕刪)


當老闆就要吃人透透嗎???一切依照法律走才是正確的,我看你也不適合當老闆
基本上有變更影響到勞方都需要勞資雙方協調

但是重點是,你不同意是要老闆把你砍掉還是自己走掉?

所以現在很多老闆都是單方面自己決定!

artless wrote:
看不出那有吃人透透...(恕刪)

「沒有什麼能力走不掉,又愛吵的~~」
你說的是每年調整基本工資,就喊著「這會減損企業競爭力」,
不開放外勞,就喊著「不排除出走」的蟹老闆們嗎?
對了,蟹老闆們都出走了嗎?
所以人家才會說有錢就是任性,當老闆就是任性~哈哈!

inca wrote:
當老闆就要吃人透透嗎???一切依照法律走才是正確的,我看你也不適合當老闆
所以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大方向沒違反規定,但勞工就是沒享受到那些"立委豬公"口中的福利
所以啥鬼一例一休本來就是騙人的.
全台灣統一跟公家機關一樣週休二日,才不會出現一堆鬼彈性工時.
不過講在多也沒有用,這年頭就是"有錢任性,沒錢認命"

ggyy1486 wrote:
我們公司目前的休假...(恕刪)


把你的公告跟疑問寫MAIL到勞保局去~自然會有人給你答覆

不過 你不同意 他不違法
你只有離開 還有甚麼嗎?
Jim-Huang
我是覺得

想賺錢的人還是有 有人不想休息要工作

而且為什麼不想想領錢是找老板領 不是找政府領 政府提案指是要落實制度 真要遵照 那以後六日休息不全成空蕩蕩一片

到哪都沒人工作 警察 消防 醫生 護士 服務業都來放 秩序沒人維護 要緊急醫療沒人 要出去吃吃喝喝也沒人

這才是全面落實新的法條吧

對這公司的制度覺得不好 可以回家 老板也不會阻止你 回家放長假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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