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晚上挑燈夜戰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讓資淺勞工可享更多特休日,未來年資滿六個月的勞工可有3天特休假,滿一年為7天,滿兩年增為10天,滿三年有15天;滿五年至滿九年有15天休假,滿十年有16天,爾後年資每滿一年增1天特休假,直到特休假為30天止。特休假如果沒有休完,雇主要照發新資。修法自明年元旦施行。你知道你有幾天特休假嗎?《蘋果》做成一張圖表,簡單的對照圖,讓你一目瞭然。(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小弟不是很滿意,不是說全國放假要統一,所以才要砍勞工七天假,那麼特休應該也要統一吧,比照工務員特休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1206/1005869
王安唷 wrote:現在通過的一例一休(一天加班日一天放假日)跟公務員的週休二日(兩天都放假)根本就不一樣好嗎,說什麼全國放假統一根本就是騙人的,而且還砍了7天假,這樣有縮短到工時才奇怪..........(恕刪) 可以說明哪裡不一樣嗎?可以舉例嗎?都已經全面週休二日還要再放7天假這麼厲害那你自己出來當老闆給員工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