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時數換補休一定時間未休完應強制換成加班費,而且補休時數應該以加班費基數計算
之前好像有立委提議這個法案,但是後來不知道有沒有通過?
剛好最近有看到汽車版有國發會公共討論平台可以提點子這種網站
進去看了一下民眾提了甚麼點子...
國發會提點子
剛好有看到這個論點.....可是參與附議的人數遠遠低於通過覆議門檻5000人
雖然不是說只要通過附議就是法案通過,但是至少能讓勞動部重視這個問題..
還是勞工朋友們已經連自己應該受到重視的權益都不願爭取了呢??
不知道各位版友公司加班換補休的規定是如何??
我公司是半年內未休完就歸零....
希望此法案能夠真的有立委能夠提出並且通過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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