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時數換補休一定時間未休完應強制換成加班費,而且補休時數應該以加班費基數計算

加班時數換補休一定時間未休完應強制換成加班費,而且補休時數應該以加班費基數計算
之前好像有立委提議這個法案,但是後來不知道有沒有通過?

剛好最近有看到汽車版有國發會公共討論平台可以提點子這種網站
進去看了一下民眾提了甚麼點子...
國發會提點子
剛好有看到這個論點.....可是參與附議的人數遠遠低於通過覆議門檻5000人
雖然不是說只要通過附議就是法案通過,但是至少能讓勞動部重視這個問題..
還是勞工朋友們已經連自己應該受到重視的權益都不願爭取了呢??

不知道各位版友公司加班換補休的規定是如何??
我公司是半年內未休完就歸零....
希望此法案能夠真的有立委能夠提出並且通過實行...
2016-11-20 19:23 發佈
支持
grt711022 wrote:
加班時數換補休一定時...(恕刪)
如果依照勞基法,您可能得失望....
例:特休7天均未休
月薪制,月薪24000,換算成時薪
24000/30天/8小時=100元

7天全部換算成「加班」,每1天的加班費:
(100x1.333x2) + (100x1.666x6)=800日薪 + 470加班費
但是由於是月薪制,800是就算休假也是照領,所以您的加班費
是470元...
7天 x 470元=3290元
您一天特休不休假,可以多領470元...
當然,休息日上班亦同!

但是,如果特休等同於「例假加班費」!
那就不同了...
例假工資x2~~(多800 x 7)
如果依照黃國昌的意思,最少要2.5倍...
否則資方很樂意凹你特休或休息日上班....
chinack0211 wrote:
如果依照勞基法,您可...(恕刪)
這裡我指的是平常加班換補休沒休完該強制換成加班費,而不是特休沒休完換成錢。資方總會找到漏洞鑽,就看立法的那群能夠補幾個洞起來
再怎麼修法資方還是有辦法去鑽漏洞壓榨勞工,而且現在的政府應該是不會聽人民的話吧,就算要修法也只會跟資方協商.....所以還是別指望了

grt711022 wrote:
這裡我指的是平常加...(恕刪)

加班能換補休的只有「國定假日或例假日」!
但是這種假日法定都「必須補休」而且+1工資~~
您的說法,如果例假加班的補休,應休未休,再用
加班計算,我好像沒看到這條勞基法....
好像就只規定到「不能不補休」而已~~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