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是缺人,開出低薪,還要說三道四
1.日作12,月休4,男28K,女20K...女生的薪水,65元/HR....怕辛苦不要來..
2.日作8,月休6,24K,約125/HR,也是不太合法...我們提供你高薪,所以.....
3.日作8,月休4,22K,106/HR...輕鬆的工作.....
族繁不及備載
更扯的是去買醎酥雞,都可以聽到老闆抱怨找不到人,然後開出來的條件是125/HR,假日好像130吧..不記得了..
然後我說,現在是126..你違法了..
老闆不敢得罪我,跟我嬉皮笑臉....
我真的好想去檢舉這種違法的請人廣告,尤其是那個65元的..吃人到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