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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平台~竟然發生這種事!!


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平台~竟然發生這種事!!

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平台~竟然發生這種事!!
這是勞動部上面的計算平台,

依他的設定月薪36,000元,時薪換算為150元,

依現行法規休息日加班不是2倍計算嗎?

2倍訂義:月薪含本日薪 (1倍) +休息日上班 (1 倍)


依平台設定時薪150元,

現行法規理當應出現加班為 150元


現在平台出現 週六加班1~2小時 "50元/H"
__________________3小時以上"100/H"

是以前老闆都多給了嗎?

還是勞動部改名為資動部?

查了一下過往新聞 這是我們的勞動次長所說的,太令人驚訝了!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05454

現在很多公司假日加班,基本就是時薪的一倍,優於勞基法就是時薪的1.33倍,或前2個小時1.33,後6個小時1.66
那裡來的0.34倍與0.67倍?

他們所說的要改版是改那裡了?

2016-10-29 9:26 發佈
baron-kk-BOB wrote:
這是勞動部上面的計...(恕刪)


所以看懂了為何需要站出來爭周休二日+7天假嗎?
落實周休二日+7天假才能真保障勞工。
一例一休很容易被動手腳胡亂算錯的,又沒有落實啥勞檢,就是損害勞工利益了。
公務人員加班也是連1.33都沒有

然後假日加班、夜間加班,都沒有加成

可能是因為勞工都喊說要比照公務人員

那就先從加班費比照好了
潛出水面 wrote:
公務人員加班也是連1...(恕刪)


其實若尚沒能力單周40小時工時,就別一直說啥要跟人家國際潮流吧,
弄得要回頭砍7天假,吵來吵去社會不安寧,卻是一樣沒變,有些人還倒貼7天假曰加班費了。改回之前雙周84小時有7天假就一樣.。
等台灣真進歩到可單周40小時再來說就行了,又何必騙來騙去多此一舉~?
上班這麼多年,就沒見過加班費.

大部份公司應該只有制造部門給加班費,

就算低薪的辦公室助理也不給加班費,

工作多的做不完,都是加免費的班.

不想幹的可以去檢舉.

服務業本來就是排休制的,沒什麼例或休....
一個原則 制度只要越複雜越需要公式還是甚麼的
就越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因為超過6成的勞工大概根本不會去算自己的加班費有沒有少 金額感覺沒差很多就收了


baron-kk-BOB wrote:
這是勞動部上面的計...(恕刪)

應該這麼說吧,參考參考。
以前如在休假日上班,法令規定要給1.33~1.66
但因為休假日原本就有給薪,所以給0.33~0.66在勞動部那邊解釋是合法的!
BUT~你老闆叫員工假日來上班給0.33~0.66他會爽嗎?
所以通常作法,公司就是直接給1倍+原本薪資1倍=2倍(優於法令)
所以照你講的以前真的是多給了,不過不是老闆佛心,是因為市場機制。
君不見之前有新聞提到外勞其實常常只有拿到0.33~0.66。
潛出水面 wrote:
公務人員加班也是連1...(恕刪)

還是先跟進有薪事病假跟特休天數...


dio0503 wrote:
應該這麼說吧,參考...(恕刪)

是這樣解讀嗎?
我以前工作星期六出勤都是算1.33倍、國定假日及星期日是2倍。
(以上未包含休假本身的日薪)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還是先跟進有薪事病...(恕刪)

這不是我解讀的,是地方勞保局唷。
只能說 你們老闆要不是誤會,就是老闆人真好。
dio0503 wrote:
這不是我解讀的,是地方勞保局唷。

勞基法明文規定要加倍給薪.
所以假日「加班費」至少會是一天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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