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一個職災問題
朋友昨天上班中,發生意外(類似造船廠上班)
目前右手中指第一節(有指甲那節)已經截肢了
請問這樣在勞保中算失能嗎?可以請幾天假?
另外一些勞保給付,應該要問那個單位?
未來是否是殘障啊?
我有上勞工局網站,但~太文言文完全看不懂
changchieni wrote:
請教各位一個職災問題...(恕刪)
在勞保應該算失能,但請幾天假請要請醫生開診斷證明註明"需要休養幾日,是否需要看護等",需要、建議,兩字有區別,若醫生判斷不需休養就要看公司給不給假(職災假)。
勞保、團保給付找公司申請職災表格,基本上有團保的話醫藥相關費用實報實銷,如需休養請假(職災假),(職災假)期間薪資由公司與勞保共同給付。
個人保險:"通常一指應該都是11級" 這個要看個人保險的保單內容,其他理賠則是要看是否有附約(EX.失能、意外、開刀....族繁不及備載)。
殘障稱不上,印象中最初級的殘障也要兩肢的大拇指或一肢的大拇指加食指。
注意事項:
醫療收據、診斷證明、醫療耗材收據,記得申請副本(需要幾分申請幾分,公司、自己保險),正本建議留下。
醫療相關實資實付部分建議傷好不需後續診療後再一次申請。
若因失去一指而無法勝任目前工作的話,請洽專業人士協助處理後續以保障個人權益。
PS.我非專業人士,以上內容本人均不負責
There's no life before coffee.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