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cheng wrote:你沒看到註2嗎?應...(恕刪) 你是資方打手嗎?管你什麼註釋,扣什麼錢本來就該條列在薪資單上還要離職員工自己問? 這不是偷機是什麼?難道你吃飯、修車、購物,都不用看消費明細?爽快的對方說多少就拿多少出來?
應該是你在那家公司未滿一年,在園區大部份公司第一年特休是預給的,沒滿一年特休要扣薪。若你工作滿一年,你還有15小時,你的公司還要給你這15小時的薪資。題外話,這家公司有平日加班費可以報!junsport1983 wrote:薪資單寫這樣今天刷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