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日剛從前公司離職,也拿到離職證明與健保轉出證明,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1. 我看過勞動部給的制式的離職證明範本,
但是我的前公司是用自己的格式書寫的,這樣可以嗎?
2. 我是自願離職的,前公司在離職證明書上面有關工作職務相關的描述只有寫
a. 工作部門
b. 職稱
c. 入職日期
d. 離職日期
但是沒有寫離職原因 (我看勞動部的範本有這項)
少了離職原因,會不會影響之後求職或是新公司報到呢?
以上兩個問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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