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上個月離開我服務快三年的工作。 原因當然也是公司體制不好之類~ 但因為跟主題無關就不多說了。
接下來進入主題。故事是這樣的,就在9月中旬的時後與前老闆協議最後上班日,但因還7天的年假跟九月份的應休假日加起來共有十
幾天的應休假,而這樣算一算如果按照我本來的工作計畫我會有好幾天假休不完。
而在跟前老闆協議的過程中他也說該付的他都會付~(bullshit!!) 不管多幾天他就會付清楚之類的。
然而因為過去他也有故意不付我前同事報帳的錢(才2,3百塊...,而且已經拖半年到現在了...),所以今天發薪的時候特別注意了
一下薪水的金額。
就在刷完簿子... 馬的... 真的錢少了快5千多... 當下是真的快滾了~ 但還是耐著性子的問了我們人資。 結果他的答案真的讓我
滾了!!
人資的回答是,因為你最後一天上班是到9/22,所以連同你七天的特休我們是按比例給你。而且你七天的特休我們都完全沒扣。
而那些休不完的假,因為你只有上到22號所以後面的假都不算。
這什麼鬼道理阿!! 之前就協議好說到9/31,提前離職的部份要用例休跟特休扣。所以本來是19號就是最後一天上班,但因為前老闆
認為如果我在那天就離開會來不及交接,所以後來就改成了22號。想說都要離開了,就多幾天算幫他們忙... 結果前公司直接吃掉我
幾天的薪水...
而且這個前老闆還故意不付我報帳的錢(兩,三千塊)。為什麼會說他故意的,因為我們會計跟我說她月底前已經把我報帳的單子做
好放在他桌上了,但前老闆把我的單子扣住,只付了當天其他的款項。
說真的,這前老闆不是沒有錢(他家是大型的集團),前公司在做的品牌也不是路邊攤是國際連鎖品牌。但每次都想盡辦法省一些不應
該省的錢,想盡辦法去扣一些款項(我們的廠商每個都被搞的超火大)。
真的很失望怎麼會有人這樣子在處理事情... 虧我還是公司設立時就進公司,所有營業報表、SOP都是我設計,員工也都是我一個個
帶出來的。而且剛開店的時候我也都自願犧牲休假去門市幫忙,每天下班回家還是奪命連環的傳LINE,但今天卻換來這樣的對待...
對於這樣的結果我真的感到痛心與失望。我覺得要去勞工局告他! 已經被前老闆壓榨了快3年,到我離開他居然還是想凹我...
無言...
1. 我的離職單上面寫的日期是我最後一天上班日,所以它們願意特別付我特休的錢已經算沒虧欠我了
2. 我主張我仍有的例休沒休完是因為我沒寫假單,那它們怎麼去給我主張的那幾天的薪水
唉~ 其實我以為我只要留住當初我跟老闆往來的EMIL中提到我的預定最後一天上班日,跟接下來的天數用例休跟特休補的EMAIL
就可以避免掉這樣的情形了,但還是被鑽到漏洞。 這一切只能怪我自己太不小心,跟天真的以為他們不會做到這麼絕...
但真的必須說 "getbetterandbetter" 說的很對。在我內文所寫的已經明明白白的表示它們有問題了... 唉~
從我自身的案例我想提醒任何有機會看到這篇文的人。離職時離職單的填寫方式一定要特別小心。
1. 離職日填寫方式應為: 最後一天上班日 加上 剩餘休假日 = 離職日
2. 無論如何都要填寫假單
因為拿我這次的損失來講,我除了損失了4天的薪水外,我還因為他們在隔天就幫我退保變成我須要在額外的去保 9/23~9/30的
勞保及整個月的健保費。這一來一往已經不止是4天的薪水了,而是包括我自己負擔的健保費、勞保費,甚至我報的帳他們現在也擺明
了想繼續裝死下去。
真的必須說,經過這次的事件讓我覺得為公司賣命了這麼久,但結果確是這樣真的讓人很失望跟心寒。 人資也跟我說希望大家好聚好
散但前公司的所做所為卻是明明白白的告訴你,你就是沒辦法拿我怎樣。
反正不管結果怎樣,我打算繼續抗爭下去! 祝我好運吧!
hopeless wrote:
小弟我在上個月離開...(恕刪)
hopeless wrote:
小弟我在上個月離開我服務快三年的工作。 原因當然也是公司體制不好之類~ 但因為跟主題無關就不多說了。
接下來進入主題。故事是這樣的,就在9月中旬的時後與前老闆協議最後上班日,但因還7天的年假跟九月份的應休假日加起來共有十
幾天的應休假,而這樣算一算如果按照我本來的工作計畫我會有好幾天假休不完。
而在跟前老闆協議的過程中他也說該付的他都會付~(bullshit!!) 不管多幾天他就會付清楚之類的。
然而因為過去他也有故意不付我前同事報帳的錢(才2,3百塊...,而且已經拖半年到現在了...),所以今天發薪的時候特別注意了
一下薪水的金額。
就在刷完簿子... 馬的... 真的錢少了快5千多... 當下是真的快滾了~ 但還是耐著性子的問了我們人資。 結果他的答案真的讓我
滾了!!
人資的回答是,因為你最後一天上班是到9/22,所以連同你七天的特休我們是按比例給你。而且你七天的特休我們都完全沒扣。
而那些休不完的假,因為你只有上到22號所以後面的假都不算。
這什麼鬼道理阿!! 之前就協議好說到9/31,提前離職的部份要用例休跟特休扣。所以本來是19號就是最後一天上班,但因為前老闆
認為如果我在那天就離開會來不及交接,所以後來就改成了22號。想說都要離開了,就多幾天算幫他們忙... 結果前公司直接吃掉我
幾天的薪水...
而且這個前老闆還故意不付我報帳的錢(兩,三千塊)。為什麼會說他故意的,因為我們會計跟我說她月底前已經把我報帳的單子做
好放在他桌上了,但前老闆把我的單子扣住,只付了當天其他的款項。
說真的,這前老闆不是沒有錢(他家是大型的集團),前公司在做的品牌也不是路邊攤是國際連鎖品牌。但每次都想盡辦法省一些不應
該省的錢,想盡辦法去扣一些款項(我們的廠商每個都被搞的超火大)。
真的很失望怎麼會有人這樣子在處理事情... 虧我還是公司設立時就進公司,所有營業報表、SOP都是我設計,員工也都是我一個個
帶出來的。而且剛開店的時候我也都自願犧牲休假去門市幫忙,每天下班回家還是奪命連環的傳LINE,但今天卻換來這樣的對待...
對於這樣的結果我真的感到痛心與失望。我覺得要去勞工局告他! 已經被前老闆壓榨了快3年,到我離開他居然還是想凹我...
無言...
要不要"吉"的選擇權在於你
但是看完整篇文章以及上面的紅字
感覺您除了上網抱怨以外
應該不會去勞工局告發的
所以老闆應該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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