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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公司違法了嗎?

小弟所上班的公司是做傳統產業(製造業),
小弟第二年才開始實施隔週休,今年11月滿2年,底薪24000
上班時段8:30 - 17:00(表面上),其實是要到18:00
國定假日只休元旦.清明.勞動.端午.中秋.
雙十經然沒休
還有也沒特休
我的上班時段是1到5+星期六8點半到18點,早上8點半到午20點半還未包含
通勤時間

這樣上班時數是否以違法?
不加班也要跟主管說嗎?
還是年後該換工作了?
請問現在勞基法規定的工作時數?
2016-10-03 6: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離職吧
順便檢舉 避免更多人被壓榨
傳統產業很多都靠壓榨員工增加獲利的
傳統產業不意外啊!
不壓榨就沒傳統了~
請至勞工局申訴後
要求公司資遣你
拿資遣費還有非自願離職單
請領失業補助,然後順便找工作
請問為甚麼可以請公司資遣?
zxc13498 wrote:
小弟所上班的公司是...(恕刪)

zxc13498 wrote:
小弟第二年才開始實施隔週休,今年11月滿2年,...(恕刪)


為什麼做了2年突然才發現這些問題?

難道應徵跟就職當天沒有人跟你說明未來要過的是這樣的日子嗎?

老闆發現我用這種條件也找得到人做, 我為啥要提出更多福利?!
面試當天 表面說是照勞基法 我們不強迫加班
你只說底薪
沒說月薪

可以算一下你的時薪有超過現在的基本工資嗎?

如果沒有就快換工作吧


至於檢舉

有心力就去吧

醉望紅塵 wrote:
請至勞工局申訴後
要求公司資遣你
拿資遣費還有非自願離職單
請領失業補助,然後順便找工作...(恕刪)


如果是大公司的話, 個人不建議這樣做, 除非你有很硬的後台, 不然人事單位只要串起來, 包準你連面試的機會都沒有...
台灣勞工可悲的地方~
連自己被凹了都不知道~
加班沒有加班費~
只領了一個便當~
還覺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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