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跟兩例假 差別到底在哪裡

105年6月21日起,國定假日之改變?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
一例一休、刪七天假 政院盼10月闖關
優先法案 柯建銘:一例一休一定要處理
maxboss wrote:還有休假日跟例假日的給薪與出勤條件差別,不只有七天差別哦,原本雙週84小時去年通過單周40小時,已週休二日也有這勞工七天假,改一例一休比不改爛很多哦
區別很明顯阿
一例一休
說白點就是工時維持現狀沒有改變
但可以幫企業老闆們多刪7天國定假日
讓企業老闆賺7天
二例就是真的有改變
拿7天國定假日換周周休
hhy933109032 wrote:
以後不要再說我們反商...(恕刪)
hhgame wrote:
yuffany wrote:
這張圖的解說錯誤。公...(恕刪)
潛出水面 wrote:
勞工最喜歡比照公務人員了,不如例假也比一比好了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
所以說,公務員每周兩天"例假",可加班還不一定要給予加班費或休假,甚至用獎勵取代就可以
公務人員跟政府有特別義務關係,叫你來上班就是要來
勞工還有勞基法保護
光這點公務人員又是多擔了一條責任
福利好一點也是應該
勞工吵休假例假這點已經不是比照公務人員了
已經是超越公務人員好幾個馬身的待遇了
也不見勞工拿這點出來講
沒有休假,那特休比較多,也是合理吧
不要好的就是要比照,壞的都是沒看到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