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某大銀行105年專業人員甄選簡章
其中一項內容寫到
※參加面試人員務必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入場應試,並繳交下列文件(各乙式):
(一)最近 1 年度扣繳憑單。
(二)最近 3 個月薪資資料影本。
公司向來把個人的薪資列為機密
不可公開透漏
所以提供這點是否有不妥之處
至少違反了對公司的保密條款吧!
而且個人的扣繳憑單上面也有其他個資事項
覺得有點不妥
我是沒有要應聘
只是覺得簡章有這點怪怪的想問看看
因為之前面是有其他單位也有此要求
不過沒給所以也沒上
所以想知道這點是可以公開要求的嗎?
dj8111 wrote:
今天看到某大銀行105年專業人員甄選簡章
其中一項內容寫到
※參加面試人員務必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入場應試,並繳交下列文件(各乙式):
(一)最近 1 年度扣繳憑單。
(二)最近 3 個月薪資資料影本。
公司向來把個人的薪資列為機密...(恕刪)
看到以上一堆喊著這很正常...實在無言!
薪資並不能證明什麼,一堆公司低薪高聘,高薪的人誰會想換工作?當然是工作與收入不對等才會想換工作,
看到前一收入高薪又怎樣?他能照給嗎?看到低薪又怎樣,比照給嗎?那何必要換工作?
很多公司將自己公司薪資列為機密,卻要求看求職者前份工作薪資,如果你問他我如果將貴公司的薪資也向其他行業透露如何?
我在職場看過很多很會逢迎作假的領高薪,而很多有實力的反而被公司壓榨,從前份薪資能證明什麼?
公司應該是用人唯才而不是用人唯財,個資法有規定,與工作能力無關的資料可以不給,
人才的價傎取決於能力而不應該是參考那些壓榨勞工的公司所給的不平等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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