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已經退休的軍公教勞就以過去屆退時規劃的一次性請領方案,將金額算出撥款給被保人,
金額必須扣除已領的退休金,如果溢領就不追究,但也不需要再發給,
未領完的就扣除已領金額後,撥給剩餘退休金(可考慮每月發給,然後幾年內發完,以免各保險年金or國家財政無法負荷)。
處理完後就是凡是台灣人民適用相同退休金制度,
軍公教人員的雇主提撥是政府,勞工則是企業主提撥,
未來的退休金就不會有啥階級鬥爭的說法啦!!
然後軍警消人員應該在職薪水提高,國軍才有可能精簡及達成募兵制,
軍公教人員平時福利已經高於勞工太多太多了,退休金這塊應該所有人民一視同仁。
希望年金改革委員會能夠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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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20160907]
軍公教勞一體適用年金方案
以目前公教人員天花板為例(35%+65%)
員工自繳:5000元 政府提撥:10000元
每月提撥至退休金帳戶總金額為15000元
勞工部分雇主提撥薪資6%,剩餘為勞工自行提撥及勞保月繳金額(雇主+勞工)
以月薪5萬為例:雇主提撥3000元,員工剩餘要繳1.2萬,總金額為1.5萬
最後如果要獲得相同的退休金,勞工自行提繳部分就要自己繳多一些,
軍公教部分則是政府繳比較多;
如果勞工認為退休時不需要那麼多退休金,則可以自行提繳部分繳少一些,
然後未來退休的年金金額應該看總繳交金額來計算,
而不是只看最後幾年繳多少錢這種奇怪的方式.
有什麼建議歡迎家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