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一個月的每日8小時以後加班時數不能超過46小時,超過就違法了,其中假日加班不算在46小時以內,但是如果你的產業是是變形工時,這方面我就不明白了,唉,傳產就是這樣了,我也在傳產做,我只是輪出,長期受不了我就打去申訴,勞工局說受不了勞工其實可以拒絕加班,或申請勞檢,但我後來對勞工局的保密有疑慮,我是舊制的,只好忍耐了,看你的情況最差就是被資遣,看你敢不敢拼,其實如果有同事出人命的,勞工局對過勞的定義絕對是從寬認定的。法規方面如果做太累懶的找,直接打電話給該縣市的勞工局申訴加查詢吧。
acer790 wrote:我在某大公司一個月...(恕刪) 過勞很可怕,有時候你以為自己撐得住,但是一旦發現撐不住時,你的生命可能驟逝....你的工作狀況,資方已經不只違法而且非常嚴重了,況這麼嚴重的違反法令,才勉強50K?不如花些時間去學一些技術,例如開怪手甚至貨櫃吊車作業員(不怕高的話)因為你這樣花了這麼多生命才50K/1月,幾乎除了上班就是睡覺跟通勤了吧?而且身體能撐多久,精神上能撐多久?那還不如去當兵,福利一定更好!(包含退撫,一堆補助,買東西還有更低價的福利社,剪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