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前年(2014年)十二月進公司,有被要求做簡單的職前健檢。
這職前健檢就是抽抽血、量量血壓而已,大約自費幾百元。
在那一年十月,公司有補助在職全體員工 8000 元的全身健檢費用(不論年資),我剛好沒趕上。
而最近感覺身體出了點狀況,問了人資是否可以申請健康檢查的費用。
人資的回答是,四十歲以下是五年做一次健檢,而我到職有做過健檢了,所以要等五年後。
我覺得很納悶,這樣不就等於年資滿五年才有補助嗎? 人資的回應是:「算是。」
想請教版上的先進們,是否有相關的健檢規範?
ps 我今年 30 歲,剛進公司的時候是 28 歲。
akwai wrote:
人資的回答是,四十歲以下是五年做一次健檢,而我到職有做過健檢了,所以要等五年後。
我覺得很納悶,這樣不就等於年資滿五年才有補助嗎? 人資的回應是:「算是。」
想請教版上的先進們,是否有相關的健檢規範?...(恕刪)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11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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