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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退休,是不是因為退休金太多?

如果我的退休金很多,我也要搶退



月薪70K(年薪約百)
自提了六%
一個月繳了5~6千塊(勞保+自提勞退),上繳金額已經不輸軍公教了。

但我的退休年紀是65歲
而且勞保+勞退 只有二萬多...

難不成是人品問題嗎?
2016-08-05 21: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退休金
mmkider wrote:
如果我的退休金很多,我也要搶退



年薪百萬(月薪70K)
我自提了六%
一個月繳了5~6千塊(勞保+自提勞退),上繳金額已經不輸軍公教給軍公教了。

但我的退休年紀是65歲,
而且勞保+勞退 只有二萬多...

難不成是人品問題嗎?...(恕刪)



公務人員在職期間被很多法規綁死

回扣不能收,不能偷A公司產品自己賣

連兼差存退休金都不行

政府為了要公務人員專心自己本業上

限制公務人員賺外快存退休金的機會

自然要照顧公務人員退休後的生活

能力好的沒任公職都可以比公務員多很多的錢,都有機會可以提早退休

不要說在民間,在國營都更加優渥

公務人員犧牲賺大錢的機會,就是為了要月退

至於能力差的呢,既然都能力差了還想要比公務人員好的待遇,那也太奇怪了
三小

普通勞工就可以收回扣嗎?

豬邏輯
你確定公務員沒收回扣,那一堆校長都是被誤會收營養午餐??

mmkider wrote:
月薪70K(年薪約百)
自提了六%
一個月繳了5~6千塊(勞保+自提勞退),上繳金額已經不輸軍公教了。
但我的退休年紀是65歲,
而且勞保+勞退 只有二萬多



一個月繳了5~6千塊(勞保+自提勞退),上繳金額已經不輸軍公教了。
是不輸啦
但月領2萬多,你不會真的只有繳一個月吧
潛出水面 wrote:
公務人員在職期間被很多法規綁死
回扣不能收,不能偷A公司產品自己賣
連兼差存退休金都不行
政府為了要公務人員專心自己本業上
限制公務人員賺外快存退休金的機會
自然要照顧公務人員退休後的生活
能力好的沒任公職都可以比公務員多很多的錢,都有機會可以提早退休
(恕刪)


你知道一般勞工上班 職場上也有很多公司法規嗎?
回扣不能收 不能偷A公司司賣?=>???什麼邏輯???
兼差不用花時間???賺的錢有公務員高???(已現在這麼差的景氣來說???)
怎不說能力好的 都跟公司去國外定居了...
你可以問看看公務員工作50退休金多少 一般上班白領階級工作50退休金多少?
只想問 台灣全勞工人口數比例 有多少是你說的賺大錢公司或國營事業? 更別說還有服務業
奇怪耶。當年為什麼不去當公務員。
人生本來就是一次又一次的選擇。

別說考不上,西元2000年之前,考題簡單到靠北。
hiei00123 wrote:
三小普通勞工就可以收...(恕刪)


面對的刑罰與代價不同。
公務人員收取佣金.回扣或其他名目之酬金.都可能觸犯了貪污條例或公務員圖利罪 。除面對刑法刑期外,退休金可以禁領、追回。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公務員圖利罪)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
二、蒐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
三、竊取或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器材、財物者。
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私人不法之利益者。
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私人不法利益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公務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瀆職罪等,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以及依「公務員懲戒法」被移送懲戒或送請監察院審查者,就不得申請退休。修正案亦規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或離職後,涉貪瀆經判刑確定時,也應剝奪或減少其一定比例之退休金。只要是獲判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就不得領取退休金。獲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者,減少五十%退休金;獲判二年以上、三年以下者,減少三十%退休金;獲判一年以上、二年以下者,減少二十%退休金。已領取的部分,則需依比例繳回。
===
至於一般民間企業的員工,若收取回扣、佣金等名目酬金,並不當然犯法。必須「因為收回扣」,以致「違背職務的行為」,例如有A、B二廠商,A廠商的品質、價格都比B廠商有競爭力,若收B廠商的回扣而使公司與B廠商訂約,則可能會觸犯背信罪或其他犯罪。 只是,若收B廠商的回扣,但卻仍使公司與A廠商訂約,則雖不構成背信罪,但可能會對B廠商構成詐欺罪;而若A廠商送回扣,而使公司與A廠商訂約,則應不構成觸犯背信罪~~~因為就算沒有回扣,仍應該使公司與A廠商訂約,故無背信的問題。

萬一違背其任務之行為成立,可用刑法342條。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5 年 05 月 17 日 修正)背信罪 第 342 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但對於勞工退休金並無影響。


mmkider wrote:
月薪70K(年薪約百)
自提了六%
一個月繳了5~6千塊(勞保+自提勞退),上繳金額已經不輸軍公教了。

但我的退休年紀是65歲orz,
而且勞保+勞退 只有二萬多...orz

難不成是人品問題嗎?...(恕刪)


你的人品沒問題,但是腦袋就不知道了,

假設你現在要退,勞退新制才上路11年,當然無法領那麼多,

按照正常人工作30年來計算,若是年薪假設都100萬(若是在退休前居高位,年薪200,300或更高也有可能,那退休金就更恐怖了)

以勞保保最高來計算,勞保年金約20000元(30年),

退休金(公司6%,自提6%)一年約12萬,30年約360萬(若年薪幾百萬那更是高的離譜),以100萬月領8000,約可以領28000,

年薪100萬在台灣算中低收入而已,粗估合計月退可以領20000+28000=48000.

假設勞退新制帳戶金額有360萬
如果是拿月退金,政府的算法是 360/21/12 = 1.428萬
勞退總金額/平均餘命(現在政府用20/21年下去算)

但剛出社會一開始年薪不會那麼高,所以實際勞退金額可能會更少(可用自然人憑證去查)。

勞保+勞退要穩拿三萬以上,有難度。


我要強調「軍公教勞」若上繳一樣的錢,應該要拿的一樣多。

sgconduty wrote:
你的人品沒問題,但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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