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間換工作 要跟新工作的面試官誠實說我還在職嗎 ?

小弟原本在高雄路竹的A公司(工作環境危險)上班 目前才進高雄路竹的B公司1個月

那小弟在還在A公司時就已經有投台南的公司,但是都沒回應

所以才投B公司

那小弟一直想回台南工作,那應該怎麼跟面試官說呢

怕面試官覺得我不夠堅定,不錄用我
2016-08-03 0: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工作 面試官
要說也應該說!

順便跟面試官說你因為家裡因素想回台南,有加分作用!

公司都喜歡找住近的,找工作也喜歡找離家近的,家裡顧的到,公司才會待的久!雙贏!

st20325 wrote:
小弟原本在高雄路竹...(恕刪)


誠實說呀!!!
真誠才是王道~~~~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又不是問你是不是在室的..玩笑話

會用你就會用你,不會用你就不會用你,跟你有沒有在職沒差

喜歡誠實的,是什麼講什麼,懷孕就說懷孕,有男友就有男友..現在這些都不能問了
討厭油腔滑調,拐彎抹角,神神密密的..
覺得很有格調的話,卻讓人很討厭

坦白說,面試官人看多了,根本不需要講一些官腔官調從求職大全文章學來的

這世界上,有一半人喜歡你,有一半人討厭你
你想答什麼,就答什麼
沒有錄取,就再找下一家而已
古有明訓,誠實是上策
假設台南這邊錄取了,你無法立刻上班,他們也能體諒
回鄉工作是人之常情,這理由可以堂而皇之說出來,不用怕
如果還是怕,就表明有經濟壓力,無法等待空窗期
誠實的最大優點就是你永遠不用怕忘記自己說過什麼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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