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3.4個月來,飽受手痛的困擾(鈣化性肌腱炎)
事情是這樣的...
一開始手有問題只是簡單去打個消炎針,之後繼續上工(2天左右就不痛能出力了)
第二次復發後,也是一樣打針
第三次也就是今年4.5月左右
打消炎針,打類固醇燈沒有用了...
漸漸的受不了,在工作中手要一直活動的問題
6月開始請假看醫生,甚至是痛到沒有辦法工作
所以請假(包含看醫生)也有開立診斷證明書,且提到無法做操練性的工作
但是並沒有被安排到適當的工作,還是持續在印刷
後來主管都會要求須開立診斷證明書,且有時只給半天假
只要看醫生就是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在7月也有請假,到比較大的醫院去看,例如郵政骨科至長庚都有
直到7月底,痛到受不了,告知主管大醫院的醫生說:只要一直使用或是過度使用就是不會好
若是對於病情有疑慮或是不懂的,可以詢問醫生或是陪我一起就診時,醫生會說明
後來就被約談了
告訴我勞基法規定,病假一年內有多少小時,若是請假天數超過規定的30天或是沒有特休
接下來就不能請病假,要以曠職論
不然就是看我要不要考慮留職停薪...
今天是安排第三天做簡單的工作
中午主管就在問我,我的手哪時候會好,需要休養多久
還是我休兩周或是一個月或是留職停薪一年
把手的傷養好再繼續工作?
因為我現在是印刷手,目前部門人手不足
且目前手受傷,無法勝任此職位的工作
(意思應該是沒有辦法讓我領印刷手的薪資,做簡單的工作)
主管沒有說得很明確,也沒有提到是否要調職降薪資
要我這兩天就給答案
看是要休息多久,還是繼續印東西吧....
晚上主管還傳LINE告知,明天要加班
我不清楚已經告知的如此詳細了,診斷證明書也開示了,醫囑也提到了
那為什麼還會要我加班?
一下子問我手哪時能夠好,一下子又要我加班增加手的負擔
這樣是在逼我受不了,自動提離職嗎?
且手的問題,可以用無法勝任工作調部門或降薪資嗎?
fourmau wrote:
這陣子3.4個月來...(恕刪)
你還是沒有說手痛何時會好?
跟公司也是這麼模糊其詞嗎?
1. 有證明的話可以申請工傷,照法律程序走
2. 目前你就是無法適任,公司沒有合適職缺,降薪當然一定的,然後你也要知所進退,照著勞基法走爭取你能爭取的
fourmau wrote:
我不清楚已經告知的如此詳細了,診斷證明書也開示了,醫囑也提到了
那為什麼還會要我加班?
一下子問我手哪時能夠好,一下子又要我加班增加手的負擔
這樣是在逼我受不了,自動提離職嗎?
且手的問題,可以用無法勝任工作調部門或降薪資嗎?...(恕刪)
勞基法上應該是不能任意調降原本薪資
所以才有把人調部門的手法,讓員工不適應自請離職...
當然你想調部門,是要跟主管溝通,但也要有部門願意收才能安排
以主管的立場來說,你的病痛固然值得同情,但你和其他員工並沒有分別
你的薪資也不是比人低幾千甚至低上萬,所以不能要求你太高?
需要加班,你要看是特別針對你(有整人的感覺),還是大家都需要加班
若是部門需求大家趕工,你一再強調自己手傷無法配合
就有點不適任的問題,只是沒到叫你走路的程度...
對主管來說,有個傷兵在陣中喊上場時間有限,部門又不能補人
的確是很頭痛,但又無法不要求你要上工,若其他同事負擔變重也會有怨言
這種事不是單純你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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