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的加班費算法

最近吵得很兇的一例一休,爬了很多文章跟影片大概知道了一例一休的用意了

但我比較好奇的是加班費的基礎算法,現在不是周休2日嗎 算一個月工作22天好了


1.一天實做8小時 8*22=176小時 假設月薪以30000萬

為什麼不是用 176/30000 而是用8*30天的240小時去算

不是周休2日怎會一個月用240小時去算呢..

以勞基法基礎算是30000月薪用240時除的話時薪才125,

那如果我反推用125*176=22000 意思是8000是算企業假日有給薪水的嗎

才會變成假日沒加倍因為平常假日以給薪了。


假設是月薪25000用240小時除=104元 連最低工資都不到。
2016-07-30 15: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加班費
呵呵

很多領月薪的

工時要是乘以最低時薪

反而比他現在月薪還高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工廠寧願找正職的加班

也不願意要派遣、工讀等等領時薪加班的原因

要是工時*最低時薪比月薪高的族群

我稱為"假正職、真打工"

如果你發現自己是"假正職、真打工"的一族

就要注意嚕
我朋友是派遣的他們是算時薪149,比正職時薪還高但就是沒保障..
NuSKiN傑 wrote:
最近吵得很兇的一例一...(恕刪)

月薪制,換算日薪與時薪時,一個月以 30 天,一天以 8 小時計算

NuSKiN傑 wrote:
企業假日有給薪水的嗎

月薪制的例假日與國定假日都是有薪的
喵~~滑鼠不能當飯吃,但可以混飯吃
那是你硬要把時薪跟月薪來做換算,才造成這樣的疑惑!

最早15840時代,月薪折算時薪就是除240

所以月薪人員加班費就是除240小時。



後來覺得這樣對時薪人員沒有保障,因為月薪人員不管上幾天班都是15840

時薪人員如果沒上到240小時,根本不到15840,後來在17280時代

才新增時薪標準,且與月薪脫勾

所以才有現在時薪120

這一段的變化跟月薪人員完全沒關係,月薪人員從頭到尾都是一樣的算法。

所以拿現在的時薪120去跟月薪20008元比較是沒有意義的,法令規本沒規定月薪換成時薪,要高於120
別傻了!

政府永遠都是偏向資方財團的!

勞動部應是為勞方出聲的,為何會解釋月薪制的時薪算法是30天x8小時=240小時為基礎?為什麼不是用法定工時(每周40小時)為基礎?

周六來加班,抱歉這天我已經有算薪資給你了,加班費我只要加個時薪X係數就好了(不是你們想的1+1x係數)!

實質的周休二例,就是這加班的周六還是要補休一天還勞工!

你們說領一樣的月薪+加班費要月休四天的一例一休還是要月休八天的周休二例?
NuSKiN傑 wrote:
最近吵得很兇的一例...(恕刪)
借串問一下...
那有大月248.小月240的差異嗎?
感覺大月被坑了8小時加班費.
在15840時代,月薪會除以240,來換算成時薪,
是立法時,就規定員工休假是有薪的,既然有薪,
那算加班費時當然除以240換成時薪
這個原則一直沒修正過。

後來設立時薪制,是因為時薪人員不一定每月都能有接近200小時的工時
為避免這些人收入不足,才另設高時薪來解決。

勞工工時,跟大小月一直無關,反正從最早一週44小時,到二週84小時,到一週40小時
都是以週為計算單位,看得就是你每星期一至日工作幾個小時,
當初立月薪制就是公司給你一個月多少薪水,你就是每個月都領得到,
但是你的責任就是每週要上到足夠的工時,
當然這是製造業時代立的法,所以立法上常以製造業為參考

也就是如上所說,一個月薪人員打從進公司的那一天起,每月都能領得到薪資
然後每週就是這些工時!沒有大小月問題,就算這個月開始的第一天是星期六,該月有10天週六日休假
勞工還是領一樣的月薪不會減少。

但到了今天,現在人不知是聰明還是笨,就把工時跟薪資一定要混在一起算了
所以今天大家的問題,就是真的搞得太複雜了
不然全國都改成時薪,取消月薪,應該問題會少一點!

但改成時薪,看似員工加班至少用120*1.33或1.67,也不用大月感覺多做了一天
但實際上,對員工才是最沒保障的,因為沒保證每個月要提供這個員工多少工時,
也根本不會有加班的問題!

NuSKiN傑 wrote:
最近吵得很兇的一例...1.一天實做8小時 8*22=176小時 假設月薪以30000萬

為什麼不是用 176/30000 而是用8*30天的240小時去算

不是周休2日怎會一個月用240小時去算呢..
(恕刪)

照你的算法.周休2日你沒拿公司薪水.所以以22天來算.你覺得理直氣壯!
但國定假日呢?過年放九天呢?公司以月薪來計算都是給你30000元.並不因為你放假而沒給薪喔!
不過話說回來!職場上快30年了.大小公司都待過.也看過很多.有才的人不要計較.也不用計較.
一樣的年資.有人拿60萬年薪.有人拿300萬年薪.老闆真的都如我們說的都是傻瓜嗎?
那聰明的人怎不去當老闆呢?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這樣的現象我相信一定有點道理在裡面的!
真的!如同郭董說的.責任制領的一定比較多.如果不是.自己反省一下吧!
時薪制人員比月薪制人員基本工資高的原因,是因為較高的工資已包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工資,換算後而得的。
如此,才可達符合勞動基準法所規範之勞工可享例假日、國定假日之規範。

詳細內容請參閱以下判決。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九十二年度勞上易字第七十六號判決........雇主應給付之例假日及國定休假日之工資,仍得與勞工約定以提高各工作日之薪資,即以較高之日薪包含假日工資,以達假日工資給付之目的,並無違法可言,勞工若已同意雇主給付薪資之方式,即應受拘束,事後不得反悔,再請求雇主補發假日工資。惟假日工資包括於日薪之內,雇主不再支付假日工資,仍須勞雇雙方有所約定,雇主取得勞工之同意始可,不得僅以勞工每月薪資所得高於基本工資加計延時工資及例、休假日之工資總額,即認為雇主薪資給付之方式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否則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條之規定將成為具文。」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