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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調動相關

公司日後將在高雄設立一新廠房,老板詢問員工是否有意願接受(非強迫性)公司調派(可去可不去),但僅有搬遷補助(一次性),薪資照舊,並不提供住宿、交通等補助及考量生活利益而給予任何津貼,老板表示只有在公司強迫員工接受調派時才另有其他各項補助,且各項補助有其一定年限。

關於勞基法增訂第10條之1:明訂雇主調動勞工工作,除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外,並應符合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且不得有不當動機與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3)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4)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5)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請問上述五項是否僅在公司「強迫調派」時才適用嗎?
若為員工經公司詢問後「自願接受」公司調派則公司就不需按照上述五項來進行?

請教大家的看法是??

謝謝~
2016-07-29 15: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請問樓主有孩子了嗎? 還沒有就考慮去吧!
建新廠,那邊不就多人了!
那管理職缺呢? 通常是先到先佔

樓主要權益 老闆要利益

問問老闆去了後能升職嗎? 老闆沒否定,就衝衝看吧!
這種類型的權益爭取,要看你老闆過往的記錄而定。
cathymeng wrote:
請問樓主有孩子了嗎?...(恕刪)


全辦公室只有我一個不是北部人,未婚、在外租屋,所以認為我最無後顧之憂吧,但卻也不願多花一毛錢。
老板是有談到升遷的機會很大,卻表示他不能承諾我什麼,那不等於白說…
小弟如果再年輕個十歲,我就衝了…


Jcsu170 wrote:
這種類型的權益爭取,...(恕刪)


前無古人…無前例可循

就是向老板爭取有無津貼或補助後,老板的回答是我是先給你機會,不是強迫你去,你不去的話也行,想去的人一堆,所以公司不會有任何補助,公司強迫調派的才會有津貼或補助。
而那邊是全新的單位,升遷、調薪的機會很大,但這部份我不能承諾你什麼,我只能說機會很大!!

心想…公司就你的,你不能承諾我什麼,那還有誰能承諾我??
虛無的升遷、不知幅度的調薪,重點還沒有確定的白紙黑字,因為不能給承諾!?
強迫調派的有津貼或補助,自願接受的不但公司沒有獎勵反倒什麼都沒有…這啥邏輯!?

Jefferych wrote:
公司日後在高雄設立一...(恕刪)


自願本來就不算公司要調度你過去,而是你自己要求過去……

規定踩很死的你什麼津貼都拿不到…
好心一點的還是會比照公司調度給予津貼…

q685220 wrote:
自願本來就不算公司要...(恕刪)


可能沒說清楚,這裡的自願不是指開放職缺讓員工爭取!!
而是老板來詢問你有沒有意願,你有意願的話就當你是自願,自願是這麼解釋的嗎?

只是覺得如果老板認為我能力不行,為何要詢問我有沒有意願? 又若認為我有這能力過去新單位,為何不願提供津貼或補助?
......老板是有談到升遷的機會很大,卻表示他不能承諾我什麼......

意思是會給你升職的!
但是
要看你的表現 , 公司賺多少錢 , 你有沒有捧老闆的LP
請問樓主,貴公司需要樓主在新廠擔任什麼職務?職務的重要性可以跟升遷產生關聯!

最機車的做法是把新職弄上手但未上軌道前,跟老闆說不想幹了!沒前途!這樣升職加薪的機會很大,不過這招要小心使用!

不然老闆以後找到取代你的人,你就GG了!

不過看樓主說法,貴公司的福利不太敢給!若你是高雄人,南調可以大量減少開支,物價也比台北便宜!

cathymeng wrote:
......老板是有...(恕刪)


我…我…我沒習慣捧LP
另外的解讀:

1. 貴公司老闆認為你應該最有可能有意願的,所以先問你。但他也沒有強迫,如果雙方在這個階段同意,就沒有補助等事情的後續了。
2. 如果你沒有意願,他可能會徵詢其他有沒有人自願,如果都沒有,那他可以選擇:協商補助做調派,或是當地另外招人。這裡我們不是當事者,不得而知。
3. 關於升遷承諾,永遠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你要先證明你的能力 vs 你要先給我升遷。這沒有對錯,純粹是把醜話講在前面或是事後反悔造成毀諾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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