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016/06/28做了五年倉管決定不做了,至於為什麼不做,因為派遣制度,升遷又不能轉正職,永遠都在派遣,雖然到27K做到管理階級,還是有點少,於是就決定出來找工作,找到一份正職小公司,擔任廠務助理
廠務助理寫的工作內容,跟實際做起來不一樣,真的是有點在騙人,又叫人二個禮拜就要上手,又一直面試新人,又不教人,
出貨資料又亂七八糟,沒統一的資料,拿舊資料(2012-2013)叫我照著抄寫,又嫌我寫錯,舊資料原本就錯的,
又不開離職證明給我,還勾選其他原因:試用不合,而且我強調他們的工作,基本上有些都沒接觸過,最少需要一個月時間學習,就業中心的人就說你這申請不太會過關,離職證明根本就像一張廢紙,
當初沒講好試用不合的期限,請問這算勞資爭議嗎?小工廠都沒把勞工當作勞工,做的事又這麼多,壓榨勞工
現在找工作又到處碰壁,面試7-8間
30歲的我不知道要待業多久~~~
工作經歷都只有倉管經驗
各位可以提供一下意見,我這下來要怎做
繼續找?~~~~~~~倉管?
如果要轉職?職訓課程會有幫助就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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