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當初面試談薪資時
人資最後答應我的薪資是28000
且沒有提到有全勤獎金這部分
也沒有提到全勤獎金內含在薪資中
面試時人資表示福利都在寫人力銀行網站上
其中有一項福利是 正式人員享有伙食津貼2400元
今天上班 報到第一天
我詢問後才跟我說
1.談定的薪資為28000 則其中內含了2000元的全勤獎金...
當初面試根本沒說到全勤部分
2.伙食津貼2400也是包含在裡面...
試用期過後才有伙食津貼?
還是我現在試用期也能享有?
否則我若請假無法領全勤
除了請假扣薪 還會再被扣2000這樣合理嗎?
另外試用期過後才會給伙食津貼?
還是伙食津貼包含在薪資裡是正常的?
如果依網站上說 正式人員才享有的福利
這樣我現在試用期如果不是正式人員
薪資不就是28000-2000全勤-2400伙食=我試用期只能領23600?
還是試用期也可以領到28000?
只要我都有上班不要請假遲到 我就可以領28000 全勤2000包含這可以接受
但我覺得伙食2400怎麼可以包含在內
公司是新公司
同事都是新的問公司人資人資也說的不清不楚.....
面試什麼都沒有講 也只能怪我自己沒問清楚...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