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一個簡單的數學問題,但是這個疑問我一直找不到一個合理的解釋,想請各位大大能幫忙解惑。某日工廠生產100個商品,共計花了5個小時,有2名作業人員 甲及乙;甲花了2個小時做了30件、乙花了3個小時做了70件。按照邏輯來說,當天的製造的速率應該是1小時生產20個商品才對,但是 甲花2小時做30件,甲的製造速率為1小時15件(30件除以2小時);而乙花3小時做了70件,乙的製造速率為1小時23件(70件除以3小時)。但是甲跟乙的製造速率相加後取平均(1小時19件)為何會跟當日平均(1小時20件)有落差呢?拜託各位幫忙了
因為我希望算出 甲跟乙 的製造速率的標準差,但由於這樣似乎跟總平均製造速率有所落差;因此想了解說那應該如何先將製造速率均等化,亦或著說是否有其他可以衡量比較速度的方式。再次麻煩了MMRRR wrote:不好意思,一個簡單...(恕刪)
acer1832a wrote:是因為小數點的誤差...(恕刪) 你認真的嗎? 回樓主,你要計算甲跟乙的生產效率標準差,當然是用甲一小時生產15 跟乙一小時生產23.33 來計算平均生產效率用總生產數量/總工時才是對的 (20)
>>按照邏輯來說,當天的製造的速率應該是1小時生產20個商品才對,你被騙了某日工廠生產100個商品,共計花了5個小時,有2名作業人員 甲及乙;甲工作兩小時,乙工作三小時以上的狀況應是,甲工作兩小時後,乙再接下去工作三小時,所以才會總共花五小時完成假如甲乙是同時工作,總共應只花三小時即可完成,所以,為甚麼要去除5呢因此當您100去除於五小時,就會發生其中三小時甲並未工作,其中兩小時乙並未工作這就是陷阱就是甲明明工作沒五小時,你居然去除五小時 乙明明工作沒五小時,你居然去除五小時總生產量除五小時,得出來的是工廠平均每小時的生產量和員工實際每小時生產量是無關的實際這兩位員工的每小時生產量原本問題設定,甲工作兩小時後,乙再接下去工作三小時 第一小時 第二小時 第三小時 第四小時 第五小時甲 15 15乙 23‧3 23‧3 23‧3實際每小時產量 15 15 23‧3 23‧3 23‧3當您去除5小時,就表示把甲的工時當5小時,明明甲就只工作兩小時,除2才是真正的甲的平均每小時產量
先釐清問題:某日工廠生產100個商品,共計花了5個小時,是指此產品生產100個要5小時,不是當日工時只有5小時產出100個,從問題敘述可推算甲乙不是同時作業,5小時計算的當日平均(1小時20件)不能當作甲乙標準。你誤解甲乙在同一時間作業共五小時生產100個,所以認為甲乙速率平均與標準(1小時生產20個)有落差,實際可看作前後製程作業,會比較容易理解,先到甲作業30/2hrs,後經乙作業70/3hrs,評估甲乙每小時產量,可衡量效率與產出瓶頸。
先跟Mystique Hsiao、yore220、yagami7215、acer1832a、寶肝丸、iehsu大大說聲謝謝。目前現況是認為取出甲跟乙的生產速率的標準差後,因為與實際的平均生產速率有差異,經過寶肝丸、iehsu與大大開示後了解若已先後順序的角度去思考,就比較好理解。那我再去思考關於標準差的問題,因為我希望了解每月的作業產出數量的標準差,及作業員的速度標準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