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月薪的,此次工時與加班費的修改直接講重點,週一到週五,上班第「9~10個小時加班費*1.34」「第11小時*1.67」;週六「第1~2個小時*0.34」「第3~8個小時*0.67」。勞工局解釋,週六的那個「1」已經包含在月薪內了,所以週六上班根本是做功德。這只是加班費而已,還有其他玩弄勞工的陷阱,所以還能離開台灣的趕緊走,等政黨輪替再回來吧…
法令規則需盡量簡單明確,人民才能遵循, 不會有人鑽漏洞,
新政府/勞工局想爭取的都失敗,
唯有小人才會一直在那玩文字遊戲, 沒真有實際做為
明明是在偷工減料要工人賤賣命賺錢,卻這般咬文爵字說得天花亂墜
如是這般無能,不如別再做假搬弄,
破壞原來好的進步的周休二日, 弄到倒退落後成周休一日, 讓勞工損失很大.
現在的算法就是把休息日的加班薪水增加到跟原例假加班時一樣而已,
但原例假日加班要補假, 休息日不用,
然後還故意騙勞工說休息日上班,上1個小時=4個小時, 所以薪水可能是平常上班的六倍,
然後故意不說上4個小時=4個小時, 如果上4個小時就, 等於平日的1.5倍,
你覺得老闆會讓你上1個小時還是4個小時,6倍根本就是拿來騙勞工的障眼法,
然後還把例假改成絕不能加班, 讓想靠週末加班多賺點錢的勞工變成沒有加班機會,
自然只能支持一例一休, 把例假的規定改爛, 然後在休息日給點甜頭,
讓勞工以為自己佔到便宜了,但實際上勞工失去的更多,
資動部提出的方案根本就是騙局, 不要那麼容易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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