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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限定大企業將淨利合理分配員工?

先說對公司沒有針對性,只是想找特別賺錢的公司當範例
比如鴻海目前7000個員工,每人一個月本薪加5K好了
每月多支出3500W

但是鴻海光股息就71億,也沒聽說技術員加薪多少,然後就全捐台大生醫抗癌
獲利很多,然後拼命去併購虧損公司
我真的不懂大企業的老闆在想甚麼

2014年遠見有一篇報導寫得很好 有獲利沒加薪錢被誰賺走了

反觀營業盈餘的占比卻升高了,從1990年的29.62%增加至2012年32.98%,是否意味著錢都跑到老闆、股東的口袋?政大勞工研究所所長成之約說,台灣的產業政策重資輕勞,從Give(給)跟Take(拿)來看盈餘分配,發現企業Take最多,勞方Give最多,薪資卻不見成長。

開南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孫效孔以日月光為例,2012年營收近2000億,僱用5萬5000人,總薪資僅300億,平均每位員工年薪53萬元,比上市櫃各產業前5大少19%。「日月光稅後淨利166億,動用1/3就可為每位勞工每年加薪10萬,」孫效孔建議,政府可以分級訂定薪資支出占營收的比例,未達標準者,從毛利中徵收特別捐,回補給勞工,解決國民總收入的分配,薪資才有可能提高,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看吧~教授都建議政府要分級訂定薪資支出占營收的比例,我們整體就業市場,是不是在瞎忙?搞得大家生活品質低落,都不想生小孩
2016-06-28 18:23 發佈
你想的懂 就是你坐在那裏 不是在這裡按鍵盤

你去創業好了

很多創業人 資金燒完 一度面臨倒閉 也沒看到位員工施捨給他資金...

郭董 還是跟婆家借錢度過難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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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經營成功的例子來說 那虧錢的 要找誰要錢去?

獨覺禪 wrote:
先說對公司沒有針對...(恕刪)


你好像搞錯了

企業賺得錢是屬於股東的

不是員工的

另外

最大的股東是老闆....

你員工想多要分紅

要先變成大股東 才有資格

不是公司賺的錢都屬於你的...
你怎麼不叫員工 
入股公司 薪水 紅利  2樣通吃?
要分公司賺的錢?那就先入股吧,先願意跟公司一起承擔負債的風險再來談分公司賺的錢吧。不願意承擔責任就想分別人的財產,除非你想創造均貧的社會。
公司法目前應該有規定一個盈餘提撥員工分紅的比例,只不過那個比例大家絕不會滿意就是
再者,公司法也有規定盈餘優先用於打消過去虧損,剩餘的部份再提撥股東跟員工分紅…我想,這點員工也不會滿意
simon945168 wrote:
要分公司賺的錢?那...(恕刪)


沒有勞工付出,老闆也不可能賺那多錢吧
現在是要求合理的盈餘跟分紅比例
怎麼會...講成要分別人的財產 = =
合理的分享公司盈餘??
你去當業務就是了啊
當一間公司賺錢的時候你要分他的紅利
那公司虧錢的時候你要不要分擔他的負債

資本社會就是這樣 除非今天我們改為共產
不然就是遇到佛心的老闆
會把盈餘當成年終獎金分給員工
獨覺禪 wrote:
現在是要求合理的盈餘跟分紅比例...(恕刪)


請問您認為怎麼樣才是合理呢?
所有的一切最難的就是乎所有人的

公司可分配盈餘的10%合不合理?
原來今年5月已經立法了,感謝熱心網友討論,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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