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研發人員條款

家人是研發人員,最近換了一家公司,要求簽立一份條款
內容大意是研發出來的專利權歸公司所有,若有侵權問題由員工完全負責
前者應是各公司都一樣,後者就讓人感覺有些不舒服了,以前待的公司也沒簽過這樣的內容
若是員工故意行為那當然另當別論
若不是故意行為,有無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造成侵權行為
或是公司自身在使用專利權的情況下發生侵權?
簽下這樣"完全負責"的條款是否合理
有無知悉這類事情朋友幫忙解惑,謝謝
2016-06-28 8: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人員條款
建議貼出條款全文,也有可能是如樓主所述,
乃員工故意或無意間洩露,
則當有一定的責任歸屬。

通常還有對於前公司的保密責任,
沒有完整的內容,可能無法判斷唷。
qwertyqwerty wrote:
家人是研發人員,最

若有侵權問題由員工完全負責...(恕刪)


有什麼疑惑.

侵權, 是當事人拿已經有的專利來使用, 當然啊.
另一層面是, 公司默許員工做疑有侵權的工作. 推給員工來承擔.

當事人自己要謹慎, 設計時勿有抄襲或參考的概念或行為.
老闆雇主或主管, 也要有稽查先確認, 員工是否有侵權時要先告知.

也就是CLEAN ROOM 概念.

很多RD, 都只是應用已有的SOLUTION, SOLUTION供應者是已經把權利費用內含.

除非, 是那種世界上全無到有的全新不一樣技術, 如抗乳癌新藥百分百成功, 誰COPY就是侵權.

供參.

樓下大大, 很精闢.

qwertyqwerty wrote:
內容大意是研發出來的專利權歸公司所有,若有侵權問題由員工完全負責...(恕刪)

從事研發那麼長的時間,也在幾家研發導向的公司服務過,從沒聽過這樣的說法與做法,如果真如樓主所說的,還是另外找工作免得到時還要拿錢來放人!!
合理的作法是:
1.研發出來的專利權歸公司所有,若有侵權問題由公司負責.
2.研發出來的專利權歸發明人所有,若有侵權問題由發明人負責(類似專利授權).
第一部份合理,第二不份不合理。

是否侵權,往往是藉由龐大的人力進行資料檢索,甚至上法院辯論之後才能確認的,如何由研發人員在事前獨力確認完成?這很明顯是公司在買護身符,但我私下覺得這沒有用。因為侵權成立後,侵權的獲益者是公司而非 RD,當然是由公司去賠償。而且實務上公司要提出專利,一定經過專利事務所,還有經過專利局的重重審核,被這樣重重檢視過還沒抓到有侵犯先前專利的也不簡單了。

模擬一下狀況,Samsung被判侵犯 Apple 專利,要賠兩百億,Samsung 推了某個 RD 出來說,請找他要一切跟我無關,你覺得Apple跟法院會真的找那個倒楣的 RD 要錢? :)

如果很想要這份工作還是可以去做,擺爛就好,提不出可以通過審核的新專利會被 fire嗎?

sroach wrote:
而且實務上公司要提出專利,一定經過專利事務所,還有經過專利局的重重審核,被這樣重重檢視過還沒抓到有侵犯先前專利的也不簡單了。...(恕刪)

別懷疑!就算過了還是有可能侵權,尤其是請新型專利沒申請專利技術報告!!

if3020 wrote:
從事研發那麼長的時間,也在幾家研發導向的公司服務過,從沒聽過這樣的說法與做法

謝謝
po文也是想聽聽別家公司的作法,看是不是能與公司協商



sroach wrote:
是否侵權,往往是藉由龐大的人力進行資料檢索,甚至上法院辯論之後才能確認的,如何由研發人員在事前獨力確認完成?

if3020 wrote:
別懷疑!就算過了還是有可能侵權,尤其是請新型專利沒申請專利技術報告!!

沒錯!樓上大大們正是說出家人顧慮的部分

工作不好找,暫時還是不能放棄,也無法擺爛.....
不知這樣的一份契約條款在法庭上是否會被視為無效?

qwertyqwerty wrote:
不知這樣的一份契約條款在法庭上是否會被視為無效?...(恕刪)

員工簽訂契約,我覺得除了競業禁止條款,沒付相對報酬才可能視為無效.
你這個?你情我願
恐怕很難說服法官吧!
qwertyqwerty wrote:
內容大意是研發出來的專利權歸公司所有,若有侵權問題由員工完全負責


這裡的專利權指的是申請成功的專利權嗎? 已經申請成功的專利權怎麼會有侵權的問題? 如果會侵權, 專利權根本申請不過, 況且如果真的已經申請成功的專利權還造成侵權, 那就是公司的專利工程師沒做好篩選的工作, 申請到雷同的專利, 責任怎麼會在RD身上?

莎朗石頭 wrote:
這裡的專利權指的是...(恕刪)


誰告訴你有專利就不會侵權的?
專利法要重讀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