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畢業我去賣場打工 工作了一天 後來因身體原因 就沒做了我那天工作時霧煞煞的 沒有問關於工資的事(蠢) 後來工作到一半 那個員工跟我說 工作要滿7天才能領工資 不然就是白做了 ps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時薪多少請問打工要工作7天才能領工資嗎?有人和我說之前勞基法規定一天也是有工資的 但是後來改了就不清楚了 所以現在是要滿7天才能領嗎?還是工作一天就可以?
服務業一般滿七天才會給薪,某賣場滿四天就給薪。雖說就算做一天也要給你薪水,但好像有一條,雇主可以扣除訓練的必要支出。(做太短走人他是不付錢的)你很難要到一天的薪水。PS.暫時沒找到那條的法條全文,但記得以前查的時候有看過一次。----也許N年法律有改也說不定,你去找調解委員會吧。
挖~反應好快~好開心~您好:105年6月27日的電子郵件已收到。有關您函陳OO XX路??大賣場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等情一案,本部已函請@@縣政府依法妥處後回復您,並請其注意陳情人保密之規定。話說...我可以去要工資嗎?還是要等@@縣政府回復我之後去要工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