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端午節,理應國定假日休假出勤薪資應加倍。輪班人員卻沒有這樣的福利,勞委會解釋工廠將國定假日平均排在各個月分給輪班工作人員休息,所以公司沒有違法, 可是我目前任職的工廠,公司以缺少人力為由,輪班人員必須每月平均要配合休假出勤1到2天,等於工廠其實把輪班員工的國定休假都洗掉了,只要1.0,沒任何加給,比連上10小時的1.33和12小時的1.6還不如。這樣我可以匿名去檢舉我們工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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