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間公司遭到老闆無預警的解僱且這間公司沒有幫員工投保詢問他解僱原因,他表示我好心讓你工作六天試試看,不適任理當解僱回想一開始,這間公司沒有訂定任何勞動契約,也沒有任何制度可言,報到第一天就直接上工還嗆聲你去告告看囂張的對話內容被我錄起來了請問這個樣子我能申請失業救濟金或是資淺費嗎?
A1. 失業補助金請領得已投保滿一年才可申請。A2. 若真要拿到所謂的資遣費,那錢可能還不夠你買瓶養樂多。A3. 沒投保是違反勞基法無誤,但你得舉證。A4. 若有給你這六天的薪資,你就當學經驗吧! 若沒有,你可向勞工局申訴索討薪資。
ynamei wrote:我比較好奇樓主為何...(恕刪) 我比較好奇你為什麼要問解雇原因?這是很普遍的 想凹員工的手法老闆就是在賭員工會自認倒楣薪資一天一千的話就省6千阿!!!!如果勞工肯投訴的話老闆會被罰2萬+一定要給員工該給的薪資因小失大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