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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制問題請教

我是某某學校的附設幼兒園的約聘制專案行政助理
於104年8月10日到職 簽約一年
當初面試時有說 不會無故解聘

但今年5月初發現懷孕,初期狀況較不穩定
主管有告知我繼續在這工作的一些危險性
(比如幼兒園有腸病毒等等之類較容易感冒、或是有活動要搬重物、甚至帶班)

本來有意想調其他單位
但跟人資談過之後,目前沒有太多的職缺,換了也不一定比較好

主管問我打算繼續做或是離職在家靜養
我評估經濟上及身體上的考量後
打算做到生產。

主管卻說:那她要再考慮一下 續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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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約聘期間到了,因為懷孕而不續聘是否合理?
2.如果不續聘我是否可要求拿非自願性離職單?
3.各位有什麼其他的建議嗎...


覺得很頭痛

2016-06-08 9: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約聘制問題
喜歡雨天 wrote:
1.如果約聘期間到了,因為懷孕而不續聘是否合理?
2.如果不續聘我是否可要求拿非自願性離職單?...(恕刪)

約聘的缺點就是看多久一約,第1點不續約勞方也是沒轍...合約已約定一年
第2點可查一下,看起來就是約滿,所以也無非自願離職的問題
性質與正職員工的合約不一樣
1.如果約聘期間到了,因為懷孕而不續聘是否合理?
很明顯了,用約聘制就是要等你懷孕時出手,而你也早就知道會這樣了,僱主只要約滿不續聘就好了。
2.如果不續聘我是否可要求拿非自願性離職單?
不拿也沒關係,因為勞保局說:「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你是可以跟勞保局申請失業補助。
3.各位有什麼其他的建議嗎...
好好養身子待產。


喜歡雨天 wrote:
我是某某學校的附設...(恕刪)


你怕不續聘,當初就不應該找約聘職,只要合約到,不續聘是對方的權利,

不需要負擔任何支出,完全照合約走,非自願性離職單是拿不到的。

一開始就說好一年一簽,不簽就是說bye bye,快點找下一個工作比較實在。

約聘時間到不續聘是可以拿非自願離職的

你也可以去勞工局申訴說,顧主違反兩性平等法
你也可以去勞工局申訴說,顧主違反兩性平等法??
又是..無敵大

約聘,有約聘的考量,當初簽約時不是..
老闆不用任何理由..
法律合約不是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怎麼妳懷孕,老闆變成要照顧妳一輩子,不然我就用二性平等法去告,這太奇怪了吧
喜歡雨天 wrote:
我是某某學校的附設...(恕刪)


合約到了公司有權決定續不續聘你,沒有合不合理的問題,

約聘沒有非自願離職單,當初一年一約白紙黑字,時間到就是要離職,除非公司願意續聘你。

除非公司提前解聘你
約聘制的原因有很多種情形,但這些就不談了
基本上該幼稚園只要未在合約內把你解聘,其他合約外的自然不必遵守
除非妳的合約有加上一條:「甲乙雙方如未重新簽定合約,則本合約將於過期後自動續約」

法律會保障"解聘"相關的問題,但不會保障"未被續約"的情形哦

而照你的主管所說的意思是:
「我們放棄正式人員而聘用你的原因就在於一定成本下的即戰力,而妳若是懷孕的話,戰力必然降低,進而影響目前各人力的工作分配。
在此情況下還堅持留著的話,我們的確也沒辦法把妳解聘,總不能違法嘛…
但於此我們就會依妳這段時間的表現視為"低戰力下的多餘人力",這種情況下自然不會再續聘」

妳的解決方法主管也給妳了,就是先辦離職,幼稚園能藉此多找一個短期戰力補上來,等妳生產完再重新聘用,那時只要有缺,都還好談。
而妳若覺得不合理,那就是留到生產,以後再找新工作

所謂約聘就是這樣,真的在意這方面的工作權,妳就應該設法成為正式人員才對…
既然只能作約聘,代表你的工作保障也就只有約聘的層級,怎麼可能還拿正式人員來比?
"約聘"
代表你到職時, 你己經簽了同意書, 同意一年一約,
資方拿著合約書告訴你, 你的合約到期了, 不再續約, 也沒有違法或合不合理的問題!
因為, 這是你們一開始就"簽訂的合約"!
只是, 這個時間點觀感不好, 只能認了!!
主管問我打算繼續做或是離職在家靜養
我評估經濟上及身體上的考量後
打算做到生產。

主管卻說:那她要再考慮一下 續聘的問題
咬定這句話就對了

勞工局問比較快

約聘時間到不續聘問題,你可以先去問一下
懷孕產前中後,顧主都有責任

兩性平等法下,沒幾個公司會想去動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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